宋淑娟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沥青搅拌站环境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企业环境管理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沥青拌合站环境监管的建议,一方面关系到企业周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对区环保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提出新的要求和希望。
位于黄山区甘棠镇凤凰村的黄山市中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加工沥青石子为我区道路黑化改造配套建设服务,主要生产工艺为沥青预热、石子清洗烘干,输送带传输石子和沥青到搅拌机后搅拌加热、再由工程车辆运输混合沥青到施工路面铺路。该项目2014年年初在区发改委立项,2014年6月上旬委托安徽省银杉环保科技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中分析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及影响情况落实了污染防治、大气及卫生防护距离等主要保护措施,区环保局于7月18日受理了该项目的行政许可并进行了公示。区环保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批前公示,并适时举行听证会。最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听证会报告等情况进行审批。该企业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和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在2014年10月17日进行试生产调试阶段,根据区环保部门要求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在11月18-21日开展试生产阶段的环境监测工作,并严格按环评监测方案中规定的监测程序和监测方法进行,试生产阶段监测数据都符合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并在区环保网对监测数据进行公示。
针对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区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期间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
一、沥青烟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加强沥青水幕除尘设施的管理。对该设备的所有管道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因管道堵塞、破损造成的水幕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而导致的超标排放;对循环水池的沉淀渣滓要定期清理,循环水不得外排;同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严格对搅拌加热机燃料、沥青的管理。根据环评有关要求,搅拌加热机使用的柴油燃料、沥青须是国家正规厂生产或销售的,严禁使用非法厂家柴油燃料和沥青。
3、加强该企业场地、石料堆场扬尘管理。对周围施工场地每隔一小时要喷洒一次水,石料堆场在不用时要用遮阳网遮盖,设备出来的石粉渣需半天清理一次。
二、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加强对发电机、引风机的噪声源的管理。对噪声源设备进行全封闭,要确定专人对运转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对封闭设备不得随便开启,因特殊原因开启噪音设备时需及时上报区环保部门和公告周边居民。
2、对所有管道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因震动产生的高分贝噪音影响周边居民。同时禁止夜间生产作业噪音扰民。
3、加强对的日常管理,对产生噪声的蒸汽管道进行封闭,严禁管道盖打开。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感谢代表您多年来对我区环保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我们将会在代表您的督促和大力支持下,把我区环保工作开展的更好。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8580643
201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