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曹美霞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龙门岭隧道内安装测速监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第一,龙门岭隧道通车后,于2015年3月2日在隧道内发生死亡事故一起,我局交警大队当即会同区交通、公路部门,完成了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工作,提出了整治建议,在龙门岭隧道洞口增设醒目限速标志,两侧洞口减速震荡线重新施划,隧道内增设人行道。市政府安委办也决定将龙门岭隧道、沈家湾隧道2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3月31日,交警大队又参加了区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联合开展的对S322道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对龙门岭隧道、沈家湾隧道2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加强督查。
第二,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和设备,实现您提出的在龙门岭隧道安装测速监控的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8532035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