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周越英
事由: 关于大幅度增加区体育馆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时间的建议
内容:2014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要求:大型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等等。《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0号)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目前,我区体育馆免费开放时间极少,如2014年,区体育场馆仅在8月8日第六个全民健身日免费向社会开放(据区政府网报道),平常更多的是为一些协会成员或运动爱好者有偿提供场地,致使许多市民和学生难以享用到体育馆的设施,特别是寒暑假期间,大、中、小学生放假,学生在体育场馆锻炼几乎是一位难求,这与上级的相关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距甚远,市民希望区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呼声日高。为更好地响应全民健身的号召,满足广大市民积极锻炼的需求,建议增加黄山区体育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时间,尽快落实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的免费开放时间,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切实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我区民生工程事业的不断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