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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号建议

来源:区人大  2015-6-29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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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汪庆华

事由: 关于要求建立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

内容: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已于近日正式获批,成为安徽省第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对于黄山区乃至黄山市来说,都是一张响亮的名片,意义重大。在组织申报和迎接国家检查验收过程中,主管部门和沿湿地公园周边的乡镇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单从湿地公园周边的文明创建、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等具体细微的工作方面,就要额外花费不小的刚性支出。尤其是核心区域的生态保护,属地乡镇经济基础薄弱,压力很大,难以寻找支撑点。而后,要充分发挥这张国字号名片的含金量,首要的还是保护原始生态,营造稀缺环境。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湿地周边的乡镇将肩负着更加繁重的保护任务,工作要求将会持续提升,也会因此失去一些项目入驻、开发建设尤其是即期的发展机遇。

为此建议,区委、区政府要探索建立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保护要求,综合考虑为组织申报验收和后续保护开发工作付出的代价、做出的牺牲,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比照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出台下游地区和相关受益区域的直接补偿形式与标准。在政府性投资、民生保障等方面给予相关乡镇特殊性倾斜。在相关适合的项目规划、安排、推荐中,优先考虑湿地公园周边乡镇,并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以弥补项目招引限制条件带来的影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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