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邢祥龙
事由: 关于要求尽快推进阳光绿洲D地块项目建设的建议
内容:我集团公司下属黄山区甘棠超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4 月有偿竞得黄山区南环翡翠路两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原大桥村地块)——即现在的阳光绿洲项目,其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4924.85平方米,分A、B、C、D四块进行投资建设,由于该地块面积较大,拆迁征地存在一定难度,在甘棠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A、B、C三个地块都已全部开发完毕,尚余D地块(移动公司与原双雄竹板厂之间,面积53291.54 平方米)截止目前尚未实施土地征迁,影响了该项目的整体进程。根据协议,我公司已缴交了相关的税费并于2012年11月15日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黄国用2012第166号),为加快该项目的整体推进速度,美化黄山区母亲河周边的环境,我建议:
请区政府及所属职能部门尽快对该宗地实施征迁,尽快交付,以利该项目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