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翟毅祥
事由: 关于在浦溪河上建设凤凰至刘村桥梁的建议
内容:甘棠镇庄里村刘村与凤凰村隔河相望,直线距离不到200米,凤凰地段处103省道旁,于城区接壤。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刘村实施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安置了一大批下岗困难职工,切实改善这些困难职工生活住宿条件。但由于受地理条件的制约,一条浦溪河穿流而过,当地群众进城务工办事需绕道1.5公里,交通极为不便,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实施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东进西扩战略,改善刘村(林业局棚户区危房改造区)的交通环境,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因此,建议区政府新建一座桥梁由凤凰直通刘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