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33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王晓娣
王帮助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建麻川村至陈村大坝道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麻川村依山而建、面水而居,出行极为不便的交通现状,龙门乡党委、政府曾多次向上级有关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区交通部门亦熟知麻川不通公路的实情。因麻川村三个村民组分散坐落于5个自然村落,相互间隔水相望,且不通道路,仅考虑修建一条公路至该村,仍不能彻底解决人民群众交通出行难问题。为此,拟意见如下:
1、因麻川村地域环境十分复杂,修建公路投资巨大,且跨市、区行政区划问题,需市以上政府和交通部门的统筹、规划、立项。
2、考虑到该村交通难现状,由政法委牵头,乡、村积极申报,争取先行解决一搜交通船,以方便群众出行。
3、拟将该村村民集中安置,再通过移民、扶贫、革命老区项目等整合资金修建一条通达麻川的公路。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黄山区龙门乡政府
联系电话:8597815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