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议案建议 > 代表议案建议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2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刷新】【返回】【打印】【关闭】 
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周全
 
苏志龙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客运班车票价过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农公班车票价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对我们的信任。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农村客运价格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我区农公班车票价自2007年6月核定后,一直未作调整,因线路延伸、同线车辆竞争等原因,一定程度存在自发调价,部分线路票价偏高,比价不合理现象。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我区农公班车价格,3月初以来,区物价局与区交通局认真研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抽调8名工作人员,对农公班线每条线路各个站点(停靠点)的实际里程进行打表丈量,调查了解各班线现行价格、各项成本、营运情况。依据《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结合黄山区实际,拟定农公班车客运价格初步方案,对票价偏高的予以降低,对票价较低的适当上调。区两局分片召集农公班线联营公司、车主座谈,并与乘客交流座谈,就票价初步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将于近期下发执行。针对您提出的太平至广阳票价过高问题,经我局测算后,比照同里程站点价格,属合理范围。届时,请协助我们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下一步两局将进一步加强农公班车价格公示和监督执行工作,督促农公班车联营公司、车主规范行车管理,优化服务,安全文明行驶。
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区的价格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物价局
联系电话:8531237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