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吴多发
尊敬的焦正兵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焦村镇外环线并入S218线并实施路面硬化、绿化、亮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规定,省道改线需由省交通运输厅上报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审批,虽然该段过境路没有裁弯取直、地质灾害等需要改线的原因,不符合公路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路线长度还要延长2.7公里,但我们仍积极向市局汇报,市局主要领导3月25日已专程来我区与方文辉区长商定,市公路局将会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黄山市公路管理局黄山分局
联系电话:8580971
201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