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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2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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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9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吴多发
 
尊敬的洪军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太黟旅游公路改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皖政〔2010〕44号文件),国省道改造建设已实行“政府主导,省市县共建”的模式,政府为责任主体,公路部门仅负责监管和资金的补助。我们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力争将此段公路列入计划实施改建。
  衷心感谢您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黄山市公路管理局黄山分局
联系电话:8580971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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