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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12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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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方琪
尊敬的吴兴龙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建设“三丰”地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提案指出了当前“三丰”地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也反映了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现状。为公安机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出了宝贵意见,更为我们公安机关深化“打防管控”一体化建设和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管理防范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二、为做好“三丰”地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搭建工作,我局具体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6月9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方琪到“三丰”地区开展工作调研,方琪局长就加强“三丰”地区治安卡口和技防设施建设同三个乡镇党政负责人达成共识,三个乡镇领导均表示要挤出资金,尽快启动工程建设,切实形成网格化技防监控系统;7月6日,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区技防办、新华派出所、区电信公司深入“三丰”辖区主要道路、与泾县、青阳县交界处等重要路口、重点地段进行实地勘查、定点;二是通过走访辖区群众和听取派出所汇报,对视频监控安装点进行确定,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公安机关使用”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出资搭建“三丰”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并接入公安端口,新华派出所负责管理和使用;三是由区电信公司根据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财政预算、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并报技防办备案;四是积极主动向区委、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区乡(镇)两级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并协调乡镇党委政府与区电信公司达成租赁协议。
  三、为加快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拟将全区农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纳入《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方案(2014至2016)》,并将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综治年终考核范畴。
  衷心感谢您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监督和支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黄山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8504035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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