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区综治办:
我单位对程兴平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加强对精神病人救治与管控》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区民政局将加大对精神病群体的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精神病患者,坚持先救治再救助,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医疗救助后,对生活仍然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政策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是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最高标准执行,并且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随报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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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