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朱柒寿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饶村村公墓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益性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为此,区民政局已作了专题部署,要求各乡镇把公益性公墓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目前,我镇正在制定耿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总体规划,届时,将把饶村村公墓纳入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总体规划,上报区民政局积极争取补助资金。请你村抓紧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工作,同时,根据村级财力情况,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届时,镇政府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办复类型:B 类
联系单位:耿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8553153
201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