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吴胜琴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如何稳定和加强计生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解决基层计生技术人员卫生津贴待遇问题。 基层计生服务机构承担着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工作职责,涉及妇科检查、化验、四项手术等诊疗项目均有与传染性疾病如性病、艾滋病等接触的风险。卫生防疫津贴是为了保障卫生防疫人员和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病危险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提供的一种特殊津贴。但由于缺乏国家人社部门的政策依据,我区计生科技人员此项待遇只有少数乡镇已经落实。为了稳定计生科技队伍,保障计生科技人员的身体健康,更好地完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我委于2014年2月下发了黄人口[2014]5号文件,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计生科技人员的待遇。并纳入科技工作督查。 二、有关计生干部政治等待遇问题。 1、在本次机构改革中,我委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最大程度的争取计生工作人员安排政策。 2、我委拟建议对在乡镇连续工作15年的计生干部经组织部门考核,享受副科待遇。 三、尽量减少在编不在岗的现象,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问题。 计生所人员的工作安排是归各乡镇管理,我委只有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和考核,占编不在岗现象确实存在,我委已将这项纳入了考核,我委将在这块提高考核扣分来留住技术人员。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人口计生委 联系电话:8500049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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