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庞晨辉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公平落实区科技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区医院的岗位职数 区人民医院的岗位设置管理,是由医院在卫生局的指导下,按照区委办政府办黄办发〔2009〕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实施的,人社部门按照文件精神给予核准。经查,你院编制260个(区编办对于375的编制数不予认可),设岗262个(其中急诊特设岗位2个),其中管理岗6个,技术岗228个,工勤岗28个;你院目前实际人数209个,专业技术岗位数多于现有人员数。你院的高中初级岗位分别占:19.7%、40.8%、39.5%。中级及以上岗位共占60.5%。 中级岗位数不足的原因是职称评聘分开制度造成,获得职称并不代表一定要聘在岗位。卫生部门职称考试,并没有结构比限制,而单位的岗位有限,是受结构比控制的。不可能人人获得职称单位就有相应岗位。这还请您理解。 2、关于同一区县内同年资、同学历、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差异问题。 虽在同一区县,但是不同事业单位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 其一、编制数、单位性质、主业类别不同,因而其岗位结构不相同; 其二、各事业单位竞聘方案和现有人员结构也不尽相同,因而同年资、同学历、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时间和所聘岗位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他们的岗位工资水平自然不同。作为区县层面,没办法保证同一区县同年资、同学历、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相同。 3、关于真正解决岗位和人员矛盾问题。 在岗位结构比一定的情况下,需要事业单位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标准的能上能下、竞聘上岗的岗位竞聘机制。建议在区医管委指导下我区县级公立医院尽快制定详细岗位说明书,制定以业绩和能力为核心的岗位竞聘方案,开展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打破目前普遍存在的以论资排辈为主的僵化聘用体制,真正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 4、我局将会同卫生部门,积极向上反映,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新的优惠措施,最大可能的化解矛盾,促进工作。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人社局、黄山区卫生局 联系电话:8537121 、850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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