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王翠芳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 关于要求增强新丰卫生院医资力量及医疗设施 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人员配置方面:基层卫生院自2009年底实施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在实施基层医改前全区基层卫生院实有人数223人,其中在编人员205人,非在编人员18人,根据医改相关文件精神,当时分流47人(其中提前退休29人,3年过渡安置5人,系统内调剂1人,自谋职业1人,编外人员分流9人,2人因精神病暂缓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竞聘上岗174人,其中在编人员165人,非在编人员9人。当时新丰乡卫生院实有在编在岗职工6人。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医技人员招聘,并针对新招人员分配制定了方案,规定新招人员一律分配到偏远乡镇,2010年至今全区共通过公开招聘19人,新丰乡卫生院除正常人员调动外先后分配新招人员3人,目前在编在岗职工7人;二是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2010年起先后投入资金60余万元,为新丰卫生院新建了门诊楼,并对原门诊综合楼进行了改建,有效的改善了该院的就医环境。 今后,我局将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增加新丰等偏远乡镇卫生人员配置,同时组织编制未满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编外聘用医护人员,缓解医护人员偏少的现状。对上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当地政府增加卫生事业发展经费投入,除对乡镇卫生院增加投入外,也将加大村级卫生室投入。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急救车辆进行更新换代,彻底改善偏远乡镇群众就医难问题。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卫生局 联系电话:8500678
201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