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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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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章海飙
 
查辅寰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恢复新丰学校初中年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决策过程
  2010年9月,教育主管部门采用问卷的方式,对全区农村学校(不含汤口中心学校)小学二、四、六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学生及其学生家长进行了是否同意集中办学的问卷调查。新丰乡学生和家长赞成初中部并入黄山二中比例在所有乡镇中最高。2011年3月,教育主管部门抽调6名工作人员深入谭家桥、永丰、新丰三所中心学校,对以上三所学校共75名六年级学生逐户家访,新丰乡家长同意到城区集中办学的比例为100%。2011年6月中上旬,教育主管部门又深入以上三个乡镇,召开座谈会征求家长代表、乡镇人大代表和乡镇村组干部意见,与会人员均赞同实施集中办学试点工作。2011年6月21日,区政府召集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代表和委员除了赞同集中办学以外,还就集中就读学生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安全有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二、《关于要求恢复新丰学校初中年级的建议》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进城陪读问题:家长进城陪读并非因为初中集中办学的原因。黄山二中是一所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洗漱设施齐全,能够满足每个学生寄宿需要。住校学生每两周回家一次,选聘12名品德好、素质高的在职教师担任生活辅导员,对住校生进行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晚自习坐班陪护,并在周末集中开展文艺和体育活动。据我们了解,之所以出现陪读现象,一是家长为了照顾家庭中参加高考的子女,在黄山一中附近租房兼顾照顾在二中就读的子女;二是家长进城务工,顺便让读初中的子女到打工处共同吃住。
  二、关于外出读贵族学校问题:据测算,新丰乡每个学龄段适龄学生应该在43人左右。集中办学前一年(2010年)秋季,新丰乡小学1—6年级适龄在校生人数依次为34、22、33、27、31、22,与应就读人数相比,每个学龄段都有将近一半学生外出就读。经学校调查,学生外出原因一是随家长务工随迁外出;二是家长工作繁忙无暇监管子女,将孩子送往私立学校(贵族学校)委托管理;三是部分家长为争取本地城区初中学位,以打工名义提前带孩子到城区小学就读,以便初中时能够就读城区学校。新丰乡学生外出就读人数较多、费用较高确实存在,但这种现象与初中集中办学无直接关系。
  三、关于黄山二中班额问题:自2011年9月实行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学年,自第一个学年以来,黄山二中平均班额分别为47.9、47.6、42.7,均低于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至于黄山二中“每个班都在60人以上”的说法,实属误传。
  四、关于初中教师转岗为幼儿教师,既是人才浪费又不利于幼儿教学问题: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以后,为提高新丰乡教育水平,教育局加大投入,先后在新丰中心学校建设了乡镇少年宫、中心幼儿园和塑胶运动场。为加强新丰中心学校师资力量,在保证该校小学和幼儿师资的基础上,分流了该校富余教师。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调整了部分原初中教师的工作岗位,但调整前均进行了转岗培训,转岗教师能够完成转岗后的教育教学任务。
  五、关于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以后,主要采取3种方式减轻家长负担:第一,贫困寄宿生每年能够享受国家发放的1250元补助,试点以来,新丰共有62人享受资助77500元;第二,社会爱心人士、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了一对一帮扶,试点以来,新丰乡共有10名学生接受社会帮扶达30000元;第三,学生乘车实行财政补助,谭家桥镇学生免费乘车,永丰、新丰两乡学生乘车费用为市场票价的三分之一,不足部分均由区乡两级财政补助。其中新丰乡在黄山二中就读的学生,每学期承担的车费约160元。就乘车费用看,与集中办学之前相比,仅新丰中心学校走读生费用有所增加,住校生并未明显增加负担。
  查辅寰代表,你的建议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需要及时改进:一是试点政策入户宣传还不够,跟进不足。虽然试点初期,针对学生、家长、社会开展了大量走访调研、入户宣传等工作,但新涉及家庭、学生的跟进宣传还不够到位。这需要我们在今后每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开展进户走访调研宣传活动,倾听百姓心声,了解百姓想法,宣传调整政策,介绍学校情况,合力将工作做好,合力提升教育管理水平。二是学校经常性家访还不够,家校沟通形式与渠道还很单一。虽然黄山二中已安排老师跟车接送学生,不定期开展家长会,介绍情况,但真正意义上的入户家访还不深入。今后,黄山二中每年至少需要安排4次家访活动,直接深入到每名学生家庭,介绍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并及时征求家长意见、倾听社会心声,共同将学校办好,助推学生健康成长。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559—8532523
黄山区教育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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