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谢亦鸣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全区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对已安装健身器材的物业住宅小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健身器材加大日常养护保养。
2、规划部门,在建新住宅小区规划或评审时,将健身广场和健身器材纳入小区配套设施一并建设,给小区业主健身锻炼创造条件。
3、城建部门将对城市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整修和更换,确保健身器材的安全。
办复类别:
联系单位:黄山区住建委城建科
联系电话:8538563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