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王菊花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取消慢性病报销门槛费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设置慢性病报销门槛(起付线),是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和《2014年黄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要求,做出的一项政策性设定,2014年起付线仍为300元,起付线以上政策性报销比例为60%。其目的:一是规范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准入与日常管理,引导参合慢性病患者合理就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二是我区已有5000多人通过新农合慢性病认定,因门诊统筹基金有限,为了提高新农合门诊基金使用效率,让真正慢性病患者获得足额补偿,设置此门槛也是防止部分轻症(不符合办证条件)而年度医疗费用又很少的慢性病患者通过各种关系办理慢病证,既增加新农合工作量又没有缓解因病致贫的实际意义。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卫生局 联系电话:8500678 201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