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陈学毅
林学继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本地企业发展使用本地产品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帮助企业开拓本地市场。我委与财政局、招管局多次协商,支持红松水泥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平等参与区内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优先予以考虑。 二、帮助企业申报省重点帮扶企业认定。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帮助红松水泥公司申报了省重点帮扶企业,促成企业享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安排就业岗位补助资金等优惠政策。 三、帮助企业申报省诚信企业和市著名商标。红松水泥前身原陵峰水泥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在本地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为帮助红松水泥尽快扭转局面,今年来,我委积极支持该公司开展技术改造,提升产品品质,今年又帮助企业申报了省诚信企业和市著名商标,努力提升其品牌效应。 四、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问题。该公司近年来技术改造投入较大,加之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我们在其原有贷款规模基础上,区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贷款支持力度,贷款规模达到1000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该企业的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和仙源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不断扩规增效,提升发展空间。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电话:8500231
黄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