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胡新龙
项克锐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将浦溪河北侧(凤凰段)护堤工程延伸实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浦溪河是我区五大河流之一,目前已治理辅村段和张家埂至大桥段。2010年编制的《黄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将黄山区麻川河、浦溪河、秧溪河、舒溪河、清溪河11段堤防进行护岸加固和疏浚清障,通过积极对上争取,从2011年至2014年在黄山区境内共治理了5段,分别为麻川河仙源段、浦溪河辅村段、麻川河石门段(含谭家桥段)、麻川河汤口、三口段、秧溪河焦村段。工程实施后大大提高了治理河段的防洪能力,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为沿河两岸群众安定和谐生活提供保障,同时还打造了水生态景观长廊,由于受资金的影响,我区规划中其它河段仍未得到治理,今年5月在黄山市中小河流规划修编时,我区五大河流上的九段列入规划中,其中含浦溪河金桥段、凤凰段。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甘棠镇加大争取力度,力争下轮中小河流治理早日开工建设。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