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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5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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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周美君
 
宋淑娟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浦溪河民主段渔业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保护渔业资源工作的关注。
  近年来,我局所属区渔政监督管理站依照《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电鱼炸鱼毒鱼违法作业活动的通告》和区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保护水产资源,依法打击毒、电、炸鱼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会同区公安局、派出所、有关乡镇政府,到汤口、谭家桥、三口、新明、仙源、耿城、甘棠、焦村、桃源、清溪、广阳、永丰等河流查处炸鱼、电鱼、毒鱼等渔事案件达30多起。
  但是,仅靠我局及所属区渔政监督管理站难以遏制全区河流炸鱼、毒鱼、电鱼违法行为,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多部门联合行动,坚决刹住炸、毒、电鱼这股歪风。为此,我局向区委、区政府作了汇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常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炸毒电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炸毒电鱼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成立黄山区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蒋集体任组长,副区长黄德顺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制定了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了《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渔业违法行为的通告》和黄山区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政策解读问答共计2000多份,为开展严厉打击炸毒电鱼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区政府还拟将结合水利部门河长制,将炸毒电鱼违法行为纳入河长制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局及所属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将根据全区严厉打击炸毒电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整治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坚决遏制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作业的高发态势,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作不懈努力。
专项行动结束后,再向您通报整治情况,接受您的监督。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产局
联系电话:8510903

 

2014 年 7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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