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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5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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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李雷
翟爱华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 “关于要求修建樵山香榧基地林间道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香榧是榧树中的优良品种,是中国特产的珍稀干果树种,不但栽培价值高,而且生态景观效益好,在皖南山区栽培历史悠久。新明乡樵山村香榧种植是传统产业,你提出的建议所反映的问题体现了群众的呼声,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因此,我们认为你提出的建议很有必要。
  从2003年起,林业部门加大了对林业道路的资金投入,仅新明乡林业部门一家就投入了26.7万元用于林区道路的建设。
  我区原林区道路建设资金渠道是在征收的木竹维简费中列支,征收的比例为5%(2009年9月30日止)。为还利于民,从2009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停止征收木竹维简费,因此,对于乡镇林区道路修建问题,只能我们只能通过对上争取项目来解决。
    为解决林区道路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对上争取有关林区道路的项目资金,一旦项目争取成功,新明乡作为我局的帮扶单位,我们将优先予以考虑。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8510031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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