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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5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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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孙建军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新华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华河是太平湖主要支流之一,区环保局对新华河的环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
  2012年太平湖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成功的列入了“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根据财政部、环保部良好湖泊保护专项工作安排,我区编制了《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该方案于2012年12月由省政府批准实施。《总体方案》计划安排72个项目,其中新华河流域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00万元。
  2013年通过竞争立项,太平湖成功列入全国十五个国家重点支持湖泊保护专项之一。国家加大了对太平湖保护的投入,2014年获得中央资金3.1658亿元支持。考虑到新华河环境综合整治对太平湖的重要性以及曹村河环境整治需要,我们增加了该项目250万中央资金支持。项目主要实施新华河流域(含部分曹村河)的生活污水处理、水源涵养林建设、河道生态修复、沿河垃圾治理等。目前,项目已完成了可研报告、发改委审批和环保部技术审查,以及完成了初步设计大纲和中期成果审核。预计该项目7月上旬能够进入招投标程序,7月底前能开工建设。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8510045
 
 
区环保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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