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胡新龙
张玉柱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密切关注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自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资金4600多万元,已完成200余处项目点建设,受益农村人口达9.84万人。2014年我区将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入资金779万元,解决1.3万农村居民、0.43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我区地处山区,建设模式上以山泉自流水为主,在已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要求镇村安装水表,计量收费,专人管理。结合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进一步督促村组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护力度。
对你村饮用水出现严重不足的5个村民组,我局在2014年饮水计划安排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更新改造,并请各类代表、受益农户加大监督,督促村组做好后期管护,让农村居民能够长期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