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胡新龙
汪美兰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整治清溪河流域尽快纳入项目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黄山区第一轮中小河流治理已全面结束,全区共治理了麻川河汤口段、三口段、仙源段,浦溪河辅村段,秧溪河焦村段,治理完工后的河段已发挥防洪保安作用。黄山区第二轮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已于5月底完成,此轮规划已将清溪河俞家防洪墙至清溪老乡政府段列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