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胡新龙
杨长友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长芦村高片畈纳入小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4月24日,区政协孙主席带领水利局、乌石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于到实地进行了勘查,高片畈河道全长1.5公里,是一条灌排两用河沟,由于道路不通,治理难度大,资金量多,仅靠水利兴修拼盘资金无法完成,我局已将该条河沟纳入黄山区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中,目前全省已有7个区县正在试点,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争取力度,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