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议案建议
>
代表议案建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11-5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
刷新
】【
返回
】【
打印
】【
关闭
】
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胡新龙
赵荣花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启动实施耿城镇沟村村山洪沟治理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耿城镇沟村村山洪沟治理项目目前已经列入黄山区中小河流规划,并列入黄山区山洪沟普查名录。近期我局会同耿城镇政府与省水利厅已经对接,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争取力度,力争耿城镇沟村村山洪沟治理项目尽早实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4年6月5日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
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