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55号建议的答复
邵荣茂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给予解决村民宅基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汪王岭村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凡拆房建房,我局及时予以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满足村民建房要求。对于您提出按建设新农村的模式建房的要求,我局建议您村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本着节约集约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合理编制规划方案。待方案批准后,涉及需求农转用计划指标,我局将积极建议区政府优先安排指标,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问题。
感谢您对国土事业的关心!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59-8535290
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