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42号建议的答复
何后贵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企业资金缺乏、历史征迁未完成,规划待调整等多种原因,我区存在一定数量的闲置土地,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区政府成立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领导组,出台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处置步骤,对我区存在的每一宗闲置土地分类提出了具体处置措施,目前该项工作已按区政府的《实施方案》有序进行,截止5月20日,经区政府研究批准,决定收回3宗闲置土地,其它区内60宗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按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用为先的原则,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等措施督促项目用地如期开、竣工,力争对每一宗闲置土地处置有结果,以此推动我区项目的建设。
以上答复可否?请你提出宝贵意见,谢谢你对国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59-8535190
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