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答复
苏俊颖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给予乡镇村庄环境整治及文明创建资金补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村庄环境整治及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所提建议与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形势非常吻合。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也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多方筹措,合力推进我区农村的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农村清洁工程后续管养。我区已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覆盖,三口镇在2011年实施,镇内已建设了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垃圾房,配备了垃圾转运车、垃圾桶、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设施、转运设施及保洁人员已配备。为更好地发挥农村清洁工程后续效益,根据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清洁工程后续管养的意见》(建村〔2011〕144号)乡镇财政要将农村清洁工程的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环卫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以及设备日常更新维护;今年区级财政将对农村清洁工程后续运行补助1万元/乡镇。
二、加大项目争取和整合力度。村庄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无专项资金,乡、镇、村需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环保等部门资金作好村庄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我委将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争取力度,今年已下达给三口镇80户的农村危房改造指标。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住建委
联系电话:8533853
201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