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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8-11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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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菊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法院加强对民事案件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事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执行难”已成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与否、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它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与尊严,而且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影响着人民法院的执法声誉和威信。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狠下决心加大了执行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这与社会正义的期望值仍有一定的反差。之所以形成执行难,其原因是诸多方面的,除了应完善有关执行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外;少数执行人员方法简单,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不善于分析企业的资产构成情况,采取灵活的对策,不能不说是执行人员自身的一个原因。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民事执行工作,我们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度。二是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力度。三是加大超执行期限案件的清理力度。四是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执行合力。五是完善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六是完善执行公开制度,推进“阳光执行”。

 

 黄山区人民法院    

2014年4月2日   

 

 

代表意见:满意

办复类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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