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议案建议 > 代表议案建议

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4-6-1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刷新】【返回】【打印】【关闭】 

张玉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2008年村级调整后退岗村干部离岗补助要求变动的建议”收悉,现就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3年底,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4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全省将对3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补贴。区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抽调了6名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经多方征求意见,研究拟定了《黄山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方案》和《黄山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和年限认定工作意见》,并将提交区委研究通过。

根据区委相关规定,从201411日起,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将享受生活补助待遇,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正职和副职的后顾之忧。根据草拟方案,你提出的两点建议(一是参保村干部双向选择;二是保费按实际年限补贴)将得到妥善回应和解决。

   感谢您对村干部的关心和对组织部工作的关注支持!

                            

 

     中共黄山区委组织部

                            201454

 

代表意见:满意

办复类别:A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