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村级离任妇干养老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就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3年底,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4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全省将对3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补贴。区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抽调了6名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经多方征求意见,研究拟定了《黄山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方案》和《黄山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和年限认定工作意见》,并将提交区委研究通过。
根据区委相关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将享受生活补助待遇,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正职和副职的后顾之忧。只好符合条件的村妇干,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待遇,切实解决村妇干生活问题。
感谢您对村干部的关心和对组织部工作的关注支持!
中共黄山区委组织部
2014年5月4日
代表意见:满意
办复类别: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