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议案建议 > 代表议案建议

第167号建议

来源:区人大  2014-6-11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刷新】【返回】【打印】【关闭】 

代表姓名:周  成

标题:关于解决太平湖镇部分林地茶园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的建议

内容:太平湖镇辖7个村、62个村民小组,共有人口9796人,其中,农业人口9168人,耕地(水田)总面积3675亩。随着太平湖镇经济的持续发展,项目建设的不断扩张,太平湖镇周边的农村土地已基本被征用完,部分农民已成为失地农民。虽然我镇因项目、高速公路等建设的需要,部份失地农民已符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印发黄山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08]41号)文件标准,282人达龄人员已于2008年1月份开始享受黄山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但就我镇及全区范围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山区、库区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耕地(水田)面积人均不足0.5亩作为能否享受该保险的衡量标准显然有失公允,客观上还存在着林地、茶园、竹山等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被大量征用的问题,而其本身原来就没有水田或拥有很少,或者当时因土地指标所限但地确已被征用,此种情况仅我镇就达155户,人数近500多人,这部份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日益显现,急需解决。因此,建议区政府将此类人群也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进行统筹考虑,以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如不能很好地解决此类普遍存在的民生问题,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也会影响我镇乃至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质量。因此,殷切期望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切实妥善解决好此类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