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方力
标题:关于医保慢性病药量可开一个月的建议
内容:随着国家医保的逐年推行,符合慢性病的患者也越来越多。门诊开药自2013年改为一次不得超过半月量,实际操作中带来一定的麻烦:1、有些是偏远乡镇的患者,来回很不方便,而且花费较大;2、大多慢性病在病情平稳的状况下,一个月就诊检查一次符合疾病需要,没有必要半月一次增加医生工作量;3《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4、北京曾经开一周或半月量,但自2006年1月1日起慢性病门诊开药量改为不超过一个月的用。希望区医保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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