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蔡天褆
标题:关于要求将芙蓉小区21-24号楼主干道纳入“三小”改造工程予以修复的建议
内容:芙蓉小区21-24号楼始建于2004年,其道路建设虽时间不长,但因质量问题,住宅楼之间主干道破损严重,坑坑洼洼,行走困难。特别是雨天,积水甚多,无法行走,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不便,急需修复。特建议将道路修复纳入“三小”改造工程,恳请区政府建设部门予以重视,将该道路纳入2014年“三小”改造工程予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