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陶叶桂
标题:建议设立农村公路专项养护资金
内容:在中央农村政策及各级政府的投入,遍布村组的农村公路已让百姓得到方便实惠。 “三分建七分养”,根据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农村公路道理条例》第四章29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据了解迄今为止,所有的农村公路均由村民委员会承担养护的主体(包括资金和机关工作)。经济基础薄弱的边远山区的行政村由于缺乏财力,没有相应的资金来源,养护好属于“自己”的路十分困难,只能停在路貌上,雨雪、高温等自然灾害的侵蚀,造成路况更为糟糕。
建议大会就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问题进行商议,设立专项资金投入,使农村道路的维护有保障,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