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汪国强、曹恒凤、江荣立、章海飙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石平,区法院院长张大文,区检察院检察长毛建国,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人事议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人事事项;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人事议案的报告,决定任命胡勇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还作出了接受冯学祥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决定,被任命的副区长胡勇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卢新龙指出,会议的两项任命得到了委员们的高度认同,圆满地完成了本次会议的任务。卢新龙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要按照供职发言的表态,牢记宪法宣誓的誓言,在新的岗位为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尽心尽力,再做更大贡献。
卢新龙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司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民主性,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卢新龙希望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在新的任命期内,更加积极地履职;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与使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