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曹恒凤、江荣立及20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石平,区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区政府办、经信委、住建委、环保局、工业园区负责人,汤口镇、仙源镇、太平湖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我区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就《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卢新龙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贯彻实施好新环保法,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树立强烈的环保观念;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的前提下,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切实强化各部门履责,增强环保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卢新龙要求,要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正确面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做好研究分析,认真抓好检查整改,切实将环保督察的压力转化为强化法律实施的动力,推动环保各项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