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 报
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目 录
黄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纪要…………………………(1)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摘要)…(3)
关于201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7)
黄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纪要
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汪国强、曹恒凤、章海飙和20名委员出席会议,副主任江荣立,委员王小茗、汪晓艳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陈佑隆,区法院副院长吴建兵,区检察院检察长毛建国,区政府办、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区人大代表陈国建、汪庆华,三口镇、乌石镇人大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汪国强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审议,同意这两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农药管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并核定人员编制11名,目前人员基本配备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转。逐步推行“统防统治”和农药集中配送等试点工作,逐步依法规范农药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指出一些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对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认识不足,对依法保护环境、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地方、部分农户还存在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现象;二是统防统治区域狭小,缺少资金支持;三是农药集中配送覆盖面不够,废弃物回收率不高。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进一步加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知识的宣传,探索积极有效的宣传方式,着力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出台政策,激励、支持服务性大户、合作社开展区域统防统治工作,不断扩大我区统防统治覆盖面。
3、强化农残检测工作,逐年增加采样检测数量,提高采样科学化水平。
4、建设农药农资集中配送体系工程,确立两年内在全区基本建成“七统一”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实现乡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100%,村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80%,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60%以上的工作目标,并积极予以推进。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药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摘要)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凯亮
(2017年3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系。早在2013年,区政府就在区农委下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农监局),核定编制11人,具体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农业综合执法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工作。2015年,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宣传部、农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供销社等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药集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7个工作指导小组分片指导乡镇开展农药集中配送工作。各乡镇按照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专人专抓专管农药集中配送和农资市场监管。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突出农监局的监管职能,注重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21项规章制度,开展法律等业务培训8次,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诚信执法、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农药集中配送基层网点管理。出台了《黄山区推进农药集中配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按照“政府采购、统一配送、信息化管理、零差价销售、财政补贴”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有意愿的农药销售门店按照统一店招店牌、标识编号、规章制度、价格目录公示牌等8项标准建设标准化的基层网点,并建立完善电子管理系统、农药包装物回收等质量追溯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成“七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回收与处置、统一财政补贴)农药集中配送体系。2016年,全区共有57家加入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共销售配送农药109万元,占全区农药销售总额的36.3%,占全市农药集中配送额的8.6%;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22.37万瓶(袋),回收率达45%,占全市总回收量的22%。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进行农资市场检查。特别是在农药使用高峰期,实行月巡查制度,做到全区80余家农药经营门店必到、必查。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高毒、假冒、添加隐形成分农药等行为,涉嫌违法的,一律按程序依法处理;经营不规范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2016年,共出动257人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次,查处涉嫌经营假冒农药登记证号、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等案件13起、罚没款5000余元,限期整改4起。鉴于我区在农药管理上的规范执法和案卷的规范制作,2016年农业行政执法5号案卷《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案》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四)加强培训,提升意识。始终把规范农药经营者行为、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施药作为贯彻《农药管理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农村远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农药业务、技术知识等多种培训,特别是在今年率先在全市将农药经销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开展了为期6天的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农药管理条例》、农药配送电子管理系统使用等内容,切实增强了农药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素质。同时,强化对农民的教育培训,结合农技推广“包村联户”等载体,以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通过项目扶持、资金倾斜等方式引导其在集中配送网点购买农药,按《黄山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推荐农药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用药,指导科学施用,减少农药使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监管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限于农业体量、地理位置等客观因素影响,我区农药经营门店大多分布在乡镇和村,呈现点多、面广、量小的特点,特别是一些分散于村组的农药门店和流动销售摊点信息难掌握、监管难度大。尤其缺少农药抽检及农产品质量检验经费,导致农药质量抽检等工作存在滞后性。
二是宣传引导力度有待加强。虽然通过《致农民的一封信》、电视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农药集中配送、生物农药使用,但内容多为说教式的,缺少生动的实例,宣传效果不够明显。特别是在生物农药施用的技术指导上做的不够,农民对温度、湿度等施用条件掌握不好,药效发挥不明显,导致农民对生物农药认可度不高,仍然习惯于购买和使用化学农药。
三是农药集中配送体系需待完善。农药集中配送实行零差价,由市级统一配送,农药经营者的利润降低,且财政补贴比例不高、兑现时间较长(2016年按年兑现),致使一些基层网点推荐施用《黄山市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推荐农药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农药的意愿不高。加之对《目录》内农药认知度不高,一些基层网点仍会兼营其他非《目录》内农药。
三、下步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致农民的一封信、网络媒体、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新的《农药管理条例》,重点宣传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农药使用者义务等内容,增强农药经营者及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积极宣传农药集中配送、统防统治、“三品一标”等相关政策,推广农药新技术,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升农民科学施用农药的技术水平和积极性。
二是加大病虫害监测预警。进一步扩大病虫害调查范围,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监测,全面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并完善预警预报、防治技术信息发布机制,科学指导农民施用农药。加强基层农技人员技术培训,借助农技推广“包村联户”等载体,推进农技干部联系服务,特别是针对早期的病虫害,全过程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施用生物农药,确保防治成效。
三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将规范农药经营者销售行为作为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实现源头管控的关键步骤,抓严抓实农资市场监管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建设,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继续开展农药打假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对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抽检频次,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禁(限)用农药、添加隐形成分农药等行为,从源头上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同时,进一步规范已加入配送体系基层网点的销售行为,结合农药配送电子管理系统加强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私自销售《目录》外农药的网点,予以通报整改或取消配送资格。
四是把严农药集中配送环节。建立“严进宽出”的农药集中配送网点管理制度,淘汰不合格的基层网点,确保加入配送体系的每个门店符合“七统一”要求,经营行为规范。巩固农药经销人员专题培训成果,继续加强在电子管理系统上的培训指导,增强农药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操作能力,实现农药销售源头可追溯。针对财政补贴偏低这一实际,合理提高补偿比(市级层面已明确,2017年补偿比将提高至30%,且按季度补偿),提升网点在农药销售过程中的竞争力。结合“三品一标”认证、有机农产品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将施用《目录》内农药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涉农项目或申报省市荣誉的前置条件,通过其示范带动效益,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同时,结合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研究探索药瓶(袋)回收的有效方式方法,加大农药废弃物回收力度。
关于201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
区政府办主任 邢金海
(2017年3月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7个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逐条进行分解;各责任单位针对审议内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是科学合理使用现有土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鼓励农民和农业企业对摞荒地综合开发利用,确保发挥土地效益。二是合理保护和利用现有耕地。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加大水稻生产良种良法配套应用,提升耕地单位面积产量。三是加大对耕地保护率偏高乡镇的支持力度。修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护率较高的乡镇,适当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加大对保护率较高乡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等项目支持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通过宣传、曝光等方式,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群众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意识。建立完善土地监察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机制,完善《黄山区国土资源巡查报告及处置办法》,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和事前防范,并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利用“6·9”国际档案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治档观念,强化典型案例宣传,健全完善依法监管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专、兼职档案人员,建立档案工作机构,形成档案人员专管或兼职人员协管的管理网络。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档案干部素质,每年安排档案局业务骨干授课2次。三是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提高档案专项经费预算,将专项档案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指标内,并加大对上争取,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逐年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在现有档案数字化的基础上,力争5年内实行档案馆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
(三)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是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全年完成技改投入5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9家、净增4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7.2亿元、增长10%,入库税收5000万元、增长40%。工业招商成效明显,新签工业项目15个,能汇新能源、富锐斯环保等9个项目落地开工。二是更加突出项目建设。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百日会战”,100个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6.75亿元。黄山北大门整体开发、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区一水厂迁建等项目开工建设,荣盛金盆湾、绿地太平湖、安徽农业大学皖南综合试验站等项目加快推进,丰大温泉浩瀚天下、太平建材大市场、途居黄山奇瑞露营地等项目建成运营。三是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新建各类特色产业基地6926亩,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企业2家、产业化联合体2个,培育省级著名商标3个、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3个。成为全省首个国家地标产品保护示范区,太平猴魁公用品牌价值再创新高、达21.74亿元。四是大力实施“旅游+”战略。全年旅游接待920万人次、增长11.5 %(其中过夜游客25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73.5亿元、增长12.5%。成功举办首届玫瑰花节、太平湖铁人三项赛、环湖自行车赛等大型旅游活动和体育赛事。五是加大综合管理力度。制定出台环太平湖区域组团发展“1+7”系列指导意见,将新丰乡纳入整体组团发展。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域环境整治,实施城市绿化“补绿增彩”工程,开展采砂、预制建材及太平湖水上浮动设施专项整治,建成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并投入使用。
(四)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是加大财政收入工作力度,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全面加强税源管控、信息共享和税收征管,健全完善综合治税涉税信息报送机制,重点加强建安企业税收管理,确保“营改增”后税收不外流。加强税收辅导服务,加大税源培植力度,积极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兑现2015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957.96万元。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支出重点向民生倾斜。明确支出顺序,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增加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全年财政民生支出14.0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4.8%。三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严格预算约束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执行分析制度,提高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做到科学预算、科学管理。四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财经工作纪律。开展乡镇财政所(分局)内审互审、土地预付款、现代农业项目验收、“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做到“查改并举、以查促改”。开展“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五)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过程监督,严格审计管理。建立审计发现问题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对账销号。强化财政、税务、审计职责,加强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管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税源监管、综合治税等工作的过程监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二是突出审计重点,扩大监督范围。加大政策措施执行跟踪审计力度,重点关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确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深化财政审计,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强化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履职全过程、对象全覆盖”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推进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加大对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管理和跟踪审计,全年完成标前审计项目34个、审计调整1500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363条;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204个、审减1.09亿元。三是注重问题整改,确保审计成效。压实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审计整改清单化管理,挂图作战、逐项落实,并组织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整改任务准确高效落实。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服务社会发展。加大审计结果在工作决策、部署、推进中的运用,健全完善重大审计情况报告制度,积极采纳合理化审计建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廉政建设档案,加大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合力推进审计结果运用。
(六)关于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是坚持并严格执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修编完善城市道路、园林、污水等各类专项规划,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并严格遵照规划实施。二是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启动地下综合管网(包括电信、安广、移动、污水、供水、供气等)摸底工作,要求相关单位管线同步下地,防止重复开挖现象发生。编制“十三五”城市综合地下管廊规划,从根本上抓好“拉链”现象的发生。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做到建管同步。实行“一名领导、一套班子”整体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签证等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同时结合“创城”,利用建筑工地围挡、游园广场、广告灯箱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建设、管理的有益成果,形成了“城市建设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良好氛围。四是努力建设功能齐备的现代化特色旅游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城市建设,实施了城北防洪渠建设,建成了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启动了一水厂迁建工程,预计2018年6月完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加强了城区公共停车位的建设,共新增停车位900个,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七)关于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区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对代表建议办理分部门进行了批示,并跟踪问效。区政府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暂行办法》要求,主动与代表见面,答复代表建议,注重代表建议承办的质量和实效。区人大代表建议全部顺利办结,并及时向区人大报送了办理结果。二是全面深入抓好七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收官。认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对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定跟踪落实措施;对已经明确答复代表予以一定时间内解决问题的代表建议,限期予以落实。深入检查七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沟通,争取代表支持和配合。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更加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将其列为重要办理件,明确区政府分管领导带头亲自办理、区政府办公室协调督办、区直部门主要责任人直接办理,确保领导重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力度,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在办理审议意见过程中坚持先重后轻、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顺序,努力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措施,迅速整改,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三)狠抓落实,务求工作实效。审议意见的办理关键在落实,关键看成效。区政府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定人定责、倒排时序的办法狠抓落实,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完成时限、有督查考核,确保审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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