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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报(第五十一五十二号)

来源:区人大  2017-1-1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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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 报
 
 
           O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纪要…………………………(1)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 
    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的决议…………………(2)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
支出责任列入预算的议案……………………………………………(3)
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分年度列入
预算议案的说明………………………………………………………(4)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
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的决议 ……………………(10)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
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的议案………………………………………(11)
关于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
预算议案的说明……………………………………………………(12)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的决定……………………………………………………(14)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
黄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8)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
的决定………………………………………………………………(20)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纪要………………………(22)
关于黄山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23)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31)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
议案…………………………………………………………………(32)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应急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
说明…………………………………………………………………(33)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36)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十一次会议纪要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周忠建、范茂盛、黄卫三、汪国强和14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委员王婷芳、汪琦、赵一芳因事请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石平,区法院副院长吴建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忠,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范茂盛副主任主持。
   会议作出了《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列入预算的决议》《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作出了《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会议还作出了《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的决议
 
 
(2016年12月15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一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规划局副局长许来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列入预算议案的说明》。经审议,同意按照《黄山市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PPP合同》的约定,将本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的监督,每年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和支付情况。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
列入预算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创新。经研究,拟采用PPP方式实施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现将项目进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提请审议将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分年度列入预算。届时区政府将委托相关部门到会说明。
 
 
     区长:方文辉      
2016年12月13日 
 
 
(注:该议案以政秘〔2016〕37号文件形式主送区人大常委会) 
 
 
 
 
 
 
 
 
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
政府支出责任分年度列入预算议案的说明
 
 
区城乡规划局  许来顺
(2016年12月1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分年度列入预算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基本概况:
   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南起耿城镇金桥村,北至城区西海路,东临轩辕大道,西至黄山工业园区浦园大道,长7.2公里,宽为沿河两岸100—200米,总规划面积约为513公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五大方面:河道治理工程,以提高浦溪河(城区段)防洪能力,治理河段全程达20年一遇防洪标准;生态修复和饮水安全工程,低污染水深度净化处理,保护水源地,修复河道水生态系统,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道路交通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方便浦溪河两岸交通联系,建设慢行系统;配套建设区域内绿化景观、文化旅游等设施;智慧河道建设,打造黄山区新亮点、新名片。预计项目总投资7.88亿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浦溪河城区段是我区重要的经济、文化、生态区域,长期以来,虽经多次治理,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部分河段因受地形、村庄、水坝、桥梁等因素妨碍,防洪标准偏低,水灾水害时有发生;部分生产、生活污水未经深化处理直排入河,生活垃圾沿河乱倒时有发生,农业面源污染较多,水质连续下降,水生态系统脆弱,水安全存在隐患;沿河两岸绿化景观系统凌乱、破碎,不成系统,环境质量差,景观优势未能展现;两岸通行条件差,沿岸缺乏通畅的交通系统,在上世纪建设的桥梁等级偏低,有的已成危桥;沿河两岸多为农田、村庄和产出较低的工业,滨河产业带的价值未能发挥,土地开发的价值低等等。总之,实施浦溪河治理工程已成为黄山区人民的一大心愿,并且受到了区四大班子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多方关注,是城市防洪、防灾减灾的需要,是生态修复、提升水质的需要,是绿化美化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土地开发利用价值的需要,是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旅游经济、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需要。
   三、项目的规划愿景和整治目标
   项目规划从浦溪河生态研究着手,聚焦浦溪河城区段,依据浦溪河沿岸自然环境特征和黄山区产业发展方向,以打造浦溪河“生态文化经济走廊,滨水度假休闲目的地”为项目愿景和产业目标。重点研究生态治理、城市防洪安全、土地开发利用、城市设计和景观设计、产业培植等方面,通过生态环境整治、产业提升、文化创新、空间形象改善、智慧管理等一系列的规划、建设、管理手段,塑造以水为核心脉络、以水为空间灵魂、向外延展辐射的可持续人居文明示范城区,力争将浦溪河打造成“生态之河、文化之河、活力之河、形象之河、旅居之河、智慧之河、未来之河”。沿河产业发展引导:以“观光度假与服务、文化展示与创意、娱乐与生活消费、生态休闲与养生”四大主题度假休闲项目为引擎,重点打造“夜色经济”。治理工程完成后,将在治理区域从南往北形成以湿地科普观赏区、原乡文化体验区、城市庆典活动区、滨河风尚休闲区四大主题产业区,最终将形成高效、复合的城市型休闲度假产业聚集区。通过综合治理工程,将极大提升浦溪河沿岸未开发利用的1500亩以上经营性土地开发利用价值,初步估计升值15亿元以上。同时,拉动项目总投资60—100亿元以上。
   四、项目前期工作与PPP流程进展情况
   为加快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联合的优势,更加有效地进行生态治理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地方政府短期财政压力,保证河流治理效果的长期稳定,今年3月15日,区政府召开第39次常务会议,决定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实施,指定区城乡规划局作为项目发起人,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和PPP流程的项目风险识别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区美好乡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项目建设。
   当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项目的《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PPP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论证,今年9月本项目通过省住建厅审核并成功列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库。经多方争取,本项目于11月份经国家发改委审批,成功列入2016年第三批(总第七批)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贴息项目清单,并于近日通过省农发行投审会审查,获得1.18亿元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社会资本招标工作已完成,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选定了聚光中建联合体。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公司(SPV公司)组建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施工监理公司公开招标工作也已完成,浙江信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并对监理公司进行了约谈。项目区地形图补测补绘已完成,工程地质勘探正在进行中;控制性规划研究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修改完善中;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已先行开展,已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和多轮、多专业设计方案汇报、讨论、修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已基本完成(待评审)。
   五、项目社会资本的政府采购情况
   (一)采购实施机构与采购方式
经区政府授权,本项目发起人区城乡规划局作为采购人,并委托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区财政局和公共资源管理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由于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PPP项目有关政策文件精神,采取了“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社会资本方。
   (二)资格预审情况
根据本项目《PPP实施方案》,结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需要,制定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邀请国内具有市政园林、水利水电、财务、法律、经济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PPP项目咨询资深专家,组成了资格预审专家组。8月23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接收社会资本方的报名。共有八家联合体单位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报名,项目达到了充分竞争的条件。根据《资格预审文件》,9月 12 日,评审专家组对社会资本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了评审。实际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联合体单位为六家,达到法定要求。根据评审的结果,确定了综合评分前三名的单位进入下一轮竞争性磋商。分别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竞争性磋商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组建了竞争性磋商评审专家组。同时,区政府批准成立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竞争性磋商小组对社会资本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社会资本方的排名顺序,并向采购人推荐了中标候选人。9月 29日,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程序与综合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社会资本方——聚光中建联合体,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上述程序并公示公告,确定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为聚光中建联合体,其中,联合体牵头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阿普贝思(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四)合同总价款与付费机制
经过竞争性磋商评审专家组评审和采购结果确认小组的谈判,与聚光中建联合体达成一致,本项目总投资暂按78800万元,折现率为4.04%、合理利润率为6.35%,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为0.20%,并由此计算出的本PPP项目合同总价款暂定为:125365.93万元,其中:可用性服务费暂定为:113415.93万元,运营绩效服务费总额暂定价为:11950万元。以上均为暂定价,将以政府最终审定的建设内容和决算价格等进行调整。本项目付费采用“可用性和运营绩效付费模式”,由区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并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
   (五)合作期限及合作模式:
该项目合作期为十二年,其中:建设期两年,运营期十年。合作期内,政府方将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以独占经营的方式授予社会资本方,由美投公司与聚光中建联合体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实施公司(SPV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SPV公司提供项目建设内容所包括的综合治理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服务费用。区政府组织实施对本项目的造价控制、质量监管、运营维护监督、单体工程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及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审计。
   六、政府支出责任
   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由政府股权责任支出、可用性付费、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支出组成。根据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测算,在项目总投资暂定78800万元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折现率4.75%、利润率9%测算,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总额为139126万元,其中政府股权责任支出3152万元、可用性付费122586万元、绩效服务费支出13388万元,政府支出责任占当年政府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均值为7.58%,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占当年政府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均值为4.02%,其中占比最高为第3年达到5.88%。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确定的政府“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本项目财政支付比例满足低于10%的上限要求。
   2016年9月 28日,经过竞争性磋商评审专家组评审和采购结果确认小组的谈判,与聚光中建联合体达成一致,本项目总投资暂按78800万元,折现率为4.04%、合理利润率为6.35%,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为0.20%,并由此计算出的全生命周期政府支出责任为128518万元,其中股权责任支出3152万元、可用性服务费113416万元,运营绩效服务费11950万元。较财政承受能力测算方案下降10608万元。
   经多方努力本项目成功列入2016年第三批(总第七批)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贴息项目,并于近日通过省农发行投审会审查,获得1.18亿元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期限10年,利率2.8%),利用该专项基金,全生命周期政府支出责任为124850万元,较财政承受能力测算方案下降14275万元,较磋商结果下降3668万元。
以上测算均为暂定价,最终将以政府最终审定的建设内容和决算价格等进行调整。鉴于该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府支出责任未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上限规定,恳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将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的决议 
 
 
(2016年12月15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批准区人民政府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黄山市黄山区浦溪城镇建设有限公司认真履行有关协议约定事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人大常委会将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黄山东大门旅游
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
分年度列入预算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建设大黄山国家公园,推进黄山东部综合开发和谭家桥国际小镇建设,经研究,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黄山市黄山区浦溪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并将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区长:方文辉      
2016年12月13日 
 
 
(注:该议案以政秘〔2016〕38号文件形式主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
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
预算议案的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武
(2016年12月1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议案》作如下说明:
   为加快建设大黄山国家公园,推进黄山东部综合开发,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区目前主要任务是做好谭家桥国际小镇项目区的土地清收、控违拆违等前期准备工作,为下步谭家桥国际小镇开发建设打好坚实基础。经摸排南部组团范围内需清理回收的土地约1705亩,初步测算约需资金5亿元。
  鉴于土地清收工作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区级财政难以在短期内筹措到位。今年7月,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区美投公司与徽商银行共同成立美丽乡村城镇化基金,其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谭家桥区域土地清收,考虑到基金成本相对较高(年化6.5%),目前在批准的5亿元额度内,只发行了首批1亿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和集镇建成区建设。
   经与建设银行商洽,可为土地清收提供长期基准利率贷款(年化4.9%),按照融资方案,由区国资委出资组建黄山市黄山区浦溪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溪公司),将谭家桥区域内拟征收清理回收土地打包编制了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综合整治项目),区政府通过采购服务方式委托浦溪公司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并按年度支付服务费用。浦溪公司向建设银行进行融资,融资额度4.6亿元,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两年,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年化4.9%),经测算偿还本次融资本息需6.19亿元。
   该项目对应还款资金来源为清理回收土地出让资金,目前该区域土地基准地价为32万元/亩,随着谭家桥国际小镇规划完成该区域土地价值将有较大提升,土地出让收入能够覆盖还本付息资金需求(按照每亩45万元计算为7.67亿元)。清理回收土地出让后政府将提前支付服务费,可大量减少财务成本。
   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需分年度纳入预算,鉴于该项目实施能够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且有对应还款来来源。恳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意将黄山东大门旅游设施前期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认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的决定
 
 
(2016年12月15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听取了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确认当选的168名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按照选举法及有关规定,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由各选区分别选出。黄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当选的16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附: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共168名)
 
丁冬梅(女)王 芳(女)王 锋   王 媛(女)王小茗
王友飞   王冬平   王军民   王芹英(女)王国胜
王金才   王建平   王晓娣(女)王骏华   牛朝辉
卞英喜   方 明   方文辉   方利敏   方利辉
方秋蓉(女)尹旺果(女)石 平   卢新龙   叶志鸣
叶爱弟(女)冯学祥   邢金海   邢祥龙   吕红霞(女)
朱 敏   朱柒寿   刘 波   刘 霞(女)刘卫华
刘和满   江玉兰(女)江可棕   江秀云(女)江荣立
汤立新   汤克斌   汤家友   许 燕(女)许仁贵
许乐平   许星群(女)孙以勤   孙唤灵(女)纪跃龙
苏俊颖   杜巧云(女)杜灵芳(女)杜梅香(女)杜维国
杜维荣   李长生   李志鸣   李秀梅(女)李春岚(女)
杨大红   杨四六   杨佩红(女)杨继霞(女)吴文杰
吴文明(女)吴本德   吴永进   吴向阳   余 蓝(女)
余维举   余锦东   汪 涛   汪 晶(女)汪 蕾(女)
汪延勇   汪自敏   汪庆华(甘棠)    汪庆华(乌石)
汪杏兵   汪国强   汪忠利   汪晓艳(女)汪德宝
沈少峰   宋 炜   张卫东   张五星   张 芬(女)
张宝兵(女)张帮富   张筱敏   陈 斌   陈太生
陈光明   陈国建   陈爱荣(女)陈跃华   陈震龙
范爱红(女)林学继   金和平   周向农   周宏新
郑 冰   郑建农   宛 成   房正东   项 超
赵荣花(女)胡 勇   胡太平   胡晓喜   胡海燕(女)
胡梅元(女)查冠军   查辅寰   钟爱玲(女)昝彩凤(女)
施国强   施建中   洪 虹(女)洪 涛   聂德青
桂岚笙   夏南华   徐立秋   徐国胜   凌 辉
郭 峰   唐义广   陶能胜   陶源生   曹恒凤(女)
曹艳红(女)盛荣贵   崔文辉   章海飙   彭志霞(女)
蒋志文   蒋晓敏(女)蒋普及   程 郁   程 虹(女)
程 磊   程礼斌   程永国   程永路   程秀君(女)
程胜华   程新凤(女)程翠兰(女)焦玉辉   焦来喜
焦贵宝   焦振龙   童玉芳(女)谢东恩   谢安乐
谢丽华(女)疏宝珠(女)詹洪亮   慈龙翔   慈金龙
蔡天禔(女)翟毅祥   潘志明   戴丽珍(女)
 
 
 
 
 
 
 
 
黄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忠建
 
 
 
(2016年12月15日在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关于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分配全区的第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共168名。全区14个乡镇共有161888人,选民数137771人,参选选民130725人,参选率94.88%。经过直接选举,依法产生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8名。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新选举产生的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区八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及《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关于选区划分与代表名额分配方面。全区168名区人大代表全部分配到14个乡镇,各乡镇按照每个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及每个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进行选区划分,全区共划分94个选区。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方面。各选区遵循等额提名、差额选举的法律要求,按照政党提名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名的方式,提出初步代表候选人263名,代表候选人的提名主体合法有效,代表候选人的条件符合要求,没有发现“九种人”现象。并经过多次反复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262名。各选区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符合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
   三、关于投票选举方面。12月8日各选区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各选区均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参加选举,并一次性选举成功。产生的代表均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赞成票,并按照得票多的当选原则进行确定。选举过程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在当选代表中,工农66名,占39.28%;公务员67名(其中领导干部13名),占39.88%;专业技术人员11名,占6.55%;非公经济人士10名,占5.95%;企事业单位负责人4名,占2.38%;解放军和武警2名,占1.19%;其他8名,占4.76%。其中:党员129名,占76.79%;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39名,占23.21%;妇女50名,占29.76%。在当选的代表中,上届连任代表49名,占29.17%。所当选的代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这对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快建设“三绿三宜”“更美更富”黄山区具有重要意义。
   经审查,这次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至今也未收到涉及当选代表资格方面的来信来访,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确认选举所产生的168名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区人大
代表建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15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黄山区优秀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先进承办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暂行办法》规定,经民主推荐、网上公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对评选出的10件2016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予以通报表彰。
   1、乔宽发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健全区镇村级公交线路的建议(大会第2号建议);
   2、翟爱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樵山村公路安保设施的建议(大会第8号建议);
   3、杨四六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舒溪村石壁陈大桥的建议(大会第15号建议);
   4、汪自敏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改造新丰乡对外接线公路的建议(大会第18号建议);
   5、吕红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黄山区智慧旅游建设的建议(大会第27号建议);
   6、项克锐代表提出的关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的建议(大会第35号建议);
   7、汪兰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文明城市创建对太平兴市、兴业大厦等小区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大会第42号建议);
   8、王晓娣代表提出的关于太平湖旅游联动发展的建议(大会第54号建议);
   9、谢业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乡两级农经站建设强化农经管理的建议(大会第87号建议);
   10、刘爱红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新华乡笋竹产业发展继续给予扶持的建议(大会第101号建议)。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十二次会议纪要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周忠建、范茂盛、黄卫三、汪国强和14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委员汪琦、赵一芳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陈佑隆,区法院院长张大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忠,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黄卫三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的议案及说明,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还审议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主席团、秘书长等有关建议名单(草案),决定了大会列席人员。对《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进行了审议。
   会议任命毛建国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关于黄山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
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黄山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在区委的领导下,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的决定,从2016年10月底开始,分动员部署、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推荐、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阶段,经过精心组织和各选举单位的努力,于2016年12月8日顺利选出了区、乡(镇)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选民登记情况:全区人口总数为161888人,选民总数为137771人,其中本地选民137297人,外地转入选民474人。
   (二)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情况: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区人大代表名额为168名,共划分94个选区。提名推荐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264名,为应选名额的1.57倍,其中政党提名推荐64名(占24.24%),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200名(占75.76%)。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263名,为应选名额的1.56倍,其中政党推荐64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199名。
   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为700名,共划分选区369个。提名推荐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1077名,为应选名额的1.54倍,其中政党提名推荐182名(占16.9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895名(占83.1%)。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048名,为应选名额的1.5倍,其中政党推荐182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866名。
  (三)选举代表情况:全区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130725人,参选率94.89%。全区94个选区选举区人大代表均一次选举成功,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168名,其中: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当选64名(占38.1%),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当选104名(占61.9%)。新当选的区人大代表结构为:工农66名,占39.28%;公务员67名(其中领导干部13名),占39.88%;专业技术人员11名,占6.55%;非公经济人士10名,占5.95%;企事业单位负责人4名,占2.38%;解放军和武警2名,占1.19%;其他8名,占4.76%。其中:党员130名,占77.38%;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38名,占22.62%;妇女50名,占29.76%。在当选的代表中,上届连任代表48名,占28.57%。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72名占42.86%。35岁以下14名,占8.33%,36至55岁151名,占89.88%,56岁以上3名,占1.79%。
   全区334个选区选举乡镇人大代表亦一次选举成功,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700名,其中: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当选135名(占19.29%),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当选565名(占80.71%)。新当选的乡镇人大代表结构为:工农550名,占71.43%;公务员96名,占13.71%;专业技术人员29名,占4.14%;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0名,占2.86%;其他5名,占0.71%。中共党员441名,占63%;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259名,占37%。妇女216名,占30.86%。35岁以下,72名,占10.28%,36至55岁587名,占83.86%,56岁以上41名,占5.86%。
   二、主要成效
   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同步进行的,中央、省委等有关文件和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也出台了新规定、新要求。总体看,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四高”上,即:选民登记率高,选民参选率高,投票选举一次性成功率高(均一次选举成功),政策法律符合率高。选举产生的区、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也有部分提高。
   (一)依法选举产生的区八届人大代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比例符合预期。各地在提名代表候选人之前即严格按照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的代表构成指导意见,把好“推荐关”、“入口关”,并从严控制党政干部作为代表候选人的比例,同时明确“九种人”不得提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区委也召开专题会议对94个选区的264名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查。
新当选的区、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和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的整体素质和结构基本达到了上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有关法律的要求,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得到进一步改善。区人大代表构成中除政策和工作需要外,党政干部提名为候选人的做到了从严控制,妇女代表比例较上届有所上升,连任的区人大代表符合30%左右的比例要求。同时亦保障了少数民族代表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发动选民参加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按照《关于黄山区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意见》,积极发动各乡镇、各宣传职能部门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深度和广度,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激发选民参选热情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选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参加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推荐和投票选举,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表现出良好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通过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积累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经验,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基层政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基本做法和经验
   在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党委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保障了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区委对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认真研究并及时批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区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各乡镇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坚持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列入同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组,分别召开了不同规模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的安排。
   (二)健全机构,及时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做出了关于区、乡(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的决定,依法成立了区选举委员会,任命了14个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区选举委员会下设了办公室,从区纪检、组织、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和民政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并在14个乡镇设立选举工作组,按选区成立了选举工作小组,办理区代表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整个选举工作机构的设立,做到了合法、合理、科学有序。在建立健全选举机构的基础上,区、乡(镇)选举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日程表,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工作要求,确保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规范指导。区选举委员会根据工作日程安排,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和工作布置。区选举办对各地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名额分配、初步代表候选人提名及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等进行认真审查,对未严格按照代表构成安排意见要求推荐区代表候选人、代表构成归类错误、领导干部和中共党员比例偏高等问题,及时指正。同时为保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规范,区选举办建立并通过QQ群,与选举机构共享电子样板格式,及时向他们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统一印制各种表、票、证高达50多万张。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人大换届选举中的来信来访和来电进行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转办和处理,在这次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共接到来信2封,来访2人次,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四)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选民直接参加的选举,是动员全民参与、进行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社会实践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全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后,各乡镇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分阶段进行业务培训,各选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级干部会议等形式,先后培训选举骨干2383人,广泛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选举程序,通过以会代训,提高了选举工作人员的素质,明确了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了选举的步骤和具体做法。二是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通过政府网站、墙报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分步骤、有力度地宣传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区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在区政府网站开辟专栏报道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区电视台动态播放换届选举宣传标语,同步发布换届选举相关决定、公告。区选举办印发《换届选举工作简报》5期,及时宣传换届选举阶段性工作意见和要求,对反映各地的工作动态和一些难以把握的政策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据统计,全区共编印《致选民一封信》5万份,发送《选举工作手册》60余本,张贴标语324张,宣传专栏65期,广播宣传114次,电视宣传20余次,网络宣传79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使全体选民了解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时间、任务和要求,为整个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坚持依靠群众,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办事,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一是把好选民登记关。各地克服流动人员数量多、入户调查难度大和时间紧迫等诸多困难,按照法定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拟定选民登记工作方案,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在认真做好选民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选民登记工作,保证了选民登记工作的质量。二是把好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关。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阶段。为切实尊重选民的意愿,我们坚持对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与政党、团体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同等看待,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反复协商,保证选民的民主权利。三是把好代表质量关。各乡镇从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人选时,就坚持广泛性和先进性原则,按照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的代表构成指导意见,摸排出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初步代表候选人人选。区委召开专题会议,从组织、纪检、监察、政法、统战等方面对初步代表候选人人选进行审查。同时各乡镇组织安排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党员、村两委和选举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正确引导选民围绕审定的初步代表候选人人选,依法提名并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提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为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区人大常委会及选举委员会领导还带领部分区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到所在选区与选民见面,区委常委的代表候选人也结合自身联系的工作深入到选区与选民广泛接触,各乡镇党委也根据区选举委员会的统一要求,集中时间组织本地的代表候选人以座谈、会议、走访等形式与选民见面。代表候选人的推荐确定既坚持了原则,又尊重了民意,为投票选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把好投票选举关。各地全力以赴,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通过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安排流动票箱等形式,组织选民参加投票。在安排流动票箱时,我们严格要求每个票箱三名工作人员,认真落实选民签字盖章的规定。各级领导同志在选举日都到所在选区参加投票,并督促检查指导。保障了全区投票选举过程进展顺利,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选民登记中存在漏登、重登现象。因新城街道整体划入甘棠镇,原城市社区居民登记面较广,流动人员多,不少外出打工的选民难以联系,外来务工人员难以登记,少数选民对选举缺乏热情,极少数甚至有抵触情绪,造成了漏登。同时区工业园区务工人员流动性大,企业改制后的部分职工居无定所,有的选民在单位与社区登记的选择过程中,没有及时表达出意愿。甘棠镇虽作了大量对接和准备工作,但漏登、重登现象时有发生。代表选举结束后的来信来访来电,基本都是反映选民漏登的问题。
   (二)干部和中共党员代表比例控制难。因工作需要,区委下放选举的38名代表候选人中中共党员29名;因政策规定,作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14名乡镇人大主席均为中共党员;在基层威望高、群众认可的工农代表绝大多数已经被吸纳为中共党员等等。种种因素的叠加,势必造成党员比例偏高,控制难度较大的结果。
   (三)选区划分要注意科学合理。选区划分要充分考虑到选民的参选积极性、选民的方便程度以及选举结果的顺利产生。一是要注意选区划分不宜选民数过多,倘若一次选举不成功,进行另行选举的难度就增大;二是选区划分不宜各选民小组的选民数相差过大,这样容易挫伤人数少的选民小组参选热情(难选出本选民小组的代表);三是选区划分,各选民小组选民数相差不大时,要科学地协商确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注意避免投票分散而出现代表候选人的赞成票不过半数。
   (四)换届选举时间应适当延长。通常我省都在9月份部署,10月份全面启动,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是从10月底启动到12月8日选举完成,只有40余天。此外新政策的出台、法律新的修改,对选举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时间紧、任务重尤其突出。工作中对基层的指导、督查、工作部署等都是通过单一的会议方式进行。换届选举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很难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总结也不够深入,个别工作因时间紧,出现缺陷,只能事后完善。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
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12月30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将区政府向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应急救灾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安排。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并督促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应急救灾贷款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7月份,我区遭受连续暴雨袭击,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损失严重。为响应省委号召,徽商银行紧急发起了应急救灾贷款,按照市政府部署,根据实际情况,我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接应急贷款1.1亿元。经研究,拟将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现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区长:方文辉      
2016年12月22日 
 
 
(注:该议案以政秘〔2016〕39号文件形式主送区人大常委会)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应急贷款政府购买
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武
(2016年12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应急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救灾应急贷款基本情况
   今年汛期,我省遭受强降雨袭击,各地不同情况的发生险情。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徽商银行适时发起救灾应急贷款,该项贷款条件宽松,无需抵押,期限三年,成本较低,利率为基准利率(4.75%),资金到位后拨付财政专户统筹用于救灾工作,资金使用较为灵活。市政府、金融办也专门就承接徽商银行救灾应急贷款召开会议,全市共承接应急贷款13.6亿元,其中:市本级2亿元、高铁新区2亿元,屯溪区2亿元、歙县2亿元、祁门2亿元,休宁2亿元、黟县5千万元,我区可承接2亿元,考虑到资金利用和成本因素我区申请1.1亿元。
    二、应急贷款用途
   1、交通建设资金周转
   ①强降雨造成我区范围内多条道路发生水毁,为保障畅通,由救灾贷款先行组织实施,如上级给予专项补助则用于归还该项贷款。
   ②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今年起纳入的省级民生工程,分三个年度实施,项目总投资1.47亿元,上级补助约5000万元。6月,报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向农发行融资1亿元,并于8月5日通过省农发行贷审会批准。根据相关规定贷款投放前,项目资本金需同比例到位。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建设完成后才给予补助。为解决资本金到位时间矛盾,先由应急救灾贷款支付项目资本金,待上级补助到位后用于偿还该项贷款。
   ③焦村外环路建设为省委巡视组要求整改内容,现已纳入530国道建设,该项目预计总投约6000万元,上级补助约5000万元,为落实整改要求,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先使用救灾应急贷款资金组织实施,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用于偿还该项贷款。
综合考虑上述三项内容,安排应急贷款5000万元。
   2、太平湖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救灾借款。
   7月底太平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向区政府行文,要求给予太平湖生态渔业公司(下称渔业公司)救灾借款。经了解,受汛期陈村大坝泄洪影响,太平湖水域内大量鱼货被冲至坝下,损失较大。
渔业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湖管会出资3520万元,占注册资本44%,宇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宇仁公司)出资4480万元,占注册资本56%。渔业公司目前有项歙县农商行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三年期贷款6000万元,年化利率为8.5%,渔业公司希望通过申请应急贷款给予置换,降低企业财务费用。同时给予美投每年0.85%的资金使用费。
采取的保证措施:
   1、渔业公司全体股东出具股东会决议,同意:
   ①向国资公司借款6000万元,专项用于置换歙县农商行贷款,并按照0.85%费率支付资金使用费。(该资金由美投转拨国资公司)
   ②在宇仁公司股权释放后,以公司全部股权折价6000万元予质押给国资公司并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渔业公司到期不能足额偿还债务,国资公司每代偿60万元,渔业公司转让1%股权给国资公司。
综上,交通建设属民生类支出,且有上级补助资金作为偿还资金来源,渔业公司借款可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并能收取一定资金使用费,均不会给本级财政造成新的财政负担。
   三、应急贷款承贷方式
   按照应急贷款的操作模式,需由国有企业承贷,区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并将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安排。由于该项贷款均有对应的还款资金来源,实际并不增加财政支出,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还款资金将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购买美投公司应急救灾服务事项,因此为满足美投公司贷款外部审查条件,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将政府购买应急救灾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6年12月30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毛建国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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