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上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周忠建、范茂盛、黄卫三及13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学祥,区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负责人,谭家桥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和《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卢新龙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两个的决定,会后相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做好代表补选和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区委部署得到很好落实,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9月7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8日至9日在甘棠召开,会期两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1、听取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2、选举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一名;3、选举黄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6年9月7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68名,其中1名机动代表名额保留在耿城镇的辅村选区。现有代表162名,出缺代表5名。鉴于代表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补选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补选代表的选区为谭家桥镇的第一选区(中墩、镇直和学校)。选举日为201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