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区2015年财政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黄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及结构性减税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不断强化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减少,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会议结合审议 审计工作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财政刚性支出及偿债压力加大,预算收支矛盾凸显,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目标十分困难。
为完成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1、切实加大财政收入工作力度。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的经济形势,充分利用好各项政策,积极支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服务好小微企业,努力培育后续税源。不断强化税源征管,完善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机制,严格依法治税、综合治税,认真落实财税目标责任制,千方百计挖掘税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
2、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要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保障各项改革和民生支出,从严“三公”经费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节约财政资金。
3、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支出,依法调整预算。严格部门预算监管,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重大项目快核、快审和资金快拨,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加强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于2016年10月2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告一式20份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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