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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报(第四十三、四十四号)

来源:区人大  2016-8-12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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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 报
 
 
              二O一六年八月八日
 
 
目   录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纪要…………………………(1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
    回购资金及支付固定收益所需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的决议………(2
关于提请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回购资金及支付固定收益所需资金
    分年度纳入预算的议案………………………………………………(3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
    度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6
关于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的议案…………………(7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纪要………………………(10
关于黄山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
工作意见的报告(摘要)……………………………………………(14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黄山区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
的决议………………………………………………………………(23
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摘要)
………………………………………………………………………(24
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35
黄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草案的初审报告……………………………………………………(42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敏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45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46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46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纪要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5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周忠建、范茂盛、黄卫三和12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委员王小茗、方力、汪琦、赵一芳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陈佑隆,区法院副院长吴建兵,区检察院检察长占斗星,区政府办、财政局,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范茂盛副主任主持。
    会议作出了关于同意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回购资金及支付固定收益所需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
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回购资金及支付
固定收益所需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的决议
 
(2016年7月5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回购资金及支付固定收益所需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将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收购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和支付给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固定收益所需资金分年度纳入区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该基金资金的监管,督促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真履行有关协议的约定事项,落实偿债措施,控制偿债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资金挪作他用。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对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关于提请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
回购资金及支付固定收益所需资金
分年度纳入预算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为推进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置换政府到期债务,经区政府研究,拟授权区美投公司与徽商银行黄山分行共同设立黄山市黄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基金总规模5亿元(其中美投公司出资额1亿元,占基金总规模20%),期限4年。按照基金方案,区政府拟将美投公司用于回购该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和支付给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固定收益所需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黄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注:该议案以政秘〔201618号文件形式主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
回购资金及支付固定收益所需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议案的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武
(2016年7月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设立黄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黄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提出背景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影响,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公共财政支出矛盾较为突出,地方新增债券额度总体偏小,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面临较大压力。今年6月,经省美丽办、财政厅批准,同意在我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融资试点,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积极探索鼓励金融资本、商业银行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资。 在此背景下经与徽商银行接洽拟共同发起设立“黄山市黄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
   二、基金的主要内容
   基金规模:总规模5亿元,其中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按照1:4的比例出资。
   基金投向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置换政府到期债务。
   基金期限为4年,基金存续期2年(只支付优先级合伙人固定收益),收益率控制在6.5%。
   基金退出基金存续期间美投公司按季支付优先级合伙人固定基金收益,自第三年期美投公司按协议回购优先级合伙人持有的基金,第四年到期回购完毕。
   三、基金设立的审批
   今年5月区美投公司与徽商银行就设立基金事项进行接洽,在核实相关资料基础上报徽商行总行获得批准,并在工商部门进行核准登记,基金设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区美投公司与徽商银行设立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基金需经政府授权,区美投公司回购用于回购优先级合伙人持有的基金股份和固定收益的资金列入预算需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出具相关文件。
   四、提请审议
   目前徽商行审批基金额度为5亿元,该基金名称已经核准,并保留到今年11月,如逾期不设立发行将废止。基金额度批准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分两期在限额内发行,现提请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批准区政府将回购基金资金和支付固定收益的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区政府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时发起基金设立,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请一并审议。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7月5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将区人民政府委托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公司和黄山北麓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黄山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流转项目(一期)、区一水厂迁建工程、省道603环太平湖俞家隧道、共幸大桥及接线工程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一期)等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区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政公共服务水平。
 
 
 
 
 
 
 
 
 
关于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分年度列入预算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落实区七届五次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年初区政府确定了重点项目融资计划,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区政府分别委托区美投公司、农投公司筹资建设重点项目。现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的事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黄山区人民政府
201674
 
 
(注:该议案以政秘〔201619号文件形式主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分年度列入预算议案的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武
(2016年7月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落实区七届五次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抢抓融资政策窗口期机遇,推动我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年初区政府制定了与农发行合作项目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五个重点项目融资,目前融资进展情况如下:
   1、省道103仙源至三口段改建工程项目,总投资6054万元,其中:申请农发行贷款4500万元。3月底贷款已发放。
   2、黄山工业园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4155万元,其中申请农发行贷款11000万元。4月初贷款已通过审批,已提款6000万。
   3、黄山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流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土地流转及示范区慢行系统建设、农展馆及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0556万元,其中申请农发行贷款8300万元,目前贷款申报资料已完备,已通过农发行现场评审,现拟提交农发行贷审会审批。
   4、黄山区一水厂迁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厂区迁建工程及配水干管工程。总投资12798万元,已争取到农发基金投资2000万元,申请农发行贷款8200万元。目前贷款申报资料已完备,已通过农发行现场评审,现拟提交农发行贷审会审批。
   5、省道603环太平湖俞家隧道、共幸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项目全长4.78公里,参照二级公路标准,全线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11.5米。包括路基、桥涵、隧道、附属设施等。总投资2.37亿元,其中申请农发行贷款16000万元。目前贷款申报资料已完备,现拟提请农发行现场评审。
   另农村畅通工程已列入今年省级民生工程,分三个年度实施,主要建设县级畅通工程11.7公里,乡级畅通工程23.9公里,村级道路加宽工程77.6公里,撤并村路面硬化工程113.5公里,贫困村较大自然村工程29.5公里。项目总投资14766万元,其中拟申请农发行贷款10000万元。目前贷款申报资料已完备,现拟提请农发行现场评审。
   依据现行融资政策,上述项目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由黄山区人民政府分别委托区美投公司、农投公司筹资建设。区财政将政府采购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并支付给公司用于还本付息。
  6月来从银行方面不断传递出融资政策收紧信号,银行贷款申报要件、审批程序要求提高,信贷额度收紧。6月13日,农发行总行通知要求项目申报需附同级人大同意将政府采购资金纳入预算的函。
我区目前尚有4个项目未完成贷款审批,如不抓紧申报极有可能受信贷额度收紧影响而无法投放,影响项目建设。
   上述四个项目(黄山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流转项目、黄山区一水厂迁建项目、省道603环太平湖俞家隧道、共幸大桥及接线工程、农村畅通工程)拟贷款额度42500万元,借款期限在12-15之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其中省道603项目基准利率下浮。经测算每年度还款约5200万元(具体项目分年度采购资金见附表),为保障项目推进和贷款发放,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将四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请一并审议。
 
 
黄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纪要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茂盛、黄卫三和16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陈佑隆,区法院院长臧世凯,区检察院检察长占斗星,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委、旅委、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业园区各1名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新华乡、耿城镇、甘棠镇人大主席,区人大代表施国强、汪团结列席会议。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查冠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由黄卫三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汪建华,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区审计局局长朱拥军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度黄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经过审议,会议同意区政府的三个报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继续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强财政和审计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1、紧盯工业发展目标,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一要强化运行调度。提升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抓好任务分解和督查考核,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和困难。二要落实好工业发展优惠政策。做好2015年度工业企业发展业绩考核兑现工作,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三要推进项目建设。推进智能充电桩、泓点苏打水、丰润熟食品、京佳磁业二期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帮助三邦金属复合材料、广印堂德瑞特功能饮料、能汇新能源等在建企业尽快竣工投产。四要强化工业招商。通过以商引商、小分队招商等方式,力争引进一批优势工业项目,为提振工业经济、补齐工业短板创造条件。
   2、更加突出项目建设,着力提高项目实效。一要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税收增长。二是要加大签约项目跟踪督查推进力度。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全面跟进项目注册到资情况、开工建设情况、投产达效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三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结合“十三五”规划,围绕专项建设基金、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编制一批重大项目,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蓄积能量。
   3、加强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千方百计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坚持精准帮扶,切实加大并全力落实帮扶企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研分析,摸清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破解难度。
   4、加大工作力度,树立信心,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要针对目标进度存在的差距,认真分析、研判,强化具体措施。扎实做好年度计划指标体系与“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的全面衔接。深入推进“旅游+”,将新丰乡纳入《太平湖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及周边乡镇集镇总规修编》,统一部署。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二、关于财政工作
   1、切实加大财政收入工作力度。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的经济形势,充分利用好各项政策,积极支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服务好小微企业,努力培育后续税源。不断强化税源征管,完善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机制,严格依法治税、综合治税,认真落实财税目标责任制,千方百计挖掘税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
   2、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要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保障各项改革和民生支出,从严“三公”经费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节约财政资金。
   3、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支出,依法调整预算。严格部门预算监管,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重大项目快核、快审和资金快拨,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加强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三、关于审计工作
  1、加强对财政收支过程的监督。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评价等环节入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机制,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保证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增强监督实效。
  2、突出重点,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范围。着力推进预算支出审计的延伸拓展,全面实现政府性资金审计范围的全覆盖。对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部门从决策到实施,要认真关注和分析,提早介入,加大跟踪审计的力度,对已竣工的项目要加快审计结算的进度。
  3、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既要督促整改,纠正规范,又要进行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所在,制定防范的制度措施。同时,要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于今年11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4、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税收征管,财政监管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解决。
  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查冠军通报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作出了接受朱敏同志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黄山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摘要)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汪建华
20167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报告黄山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㈠经济增长稳中有进。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73亿元,同比增长7.5%;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37亿元,同比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1亿元,同比增长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3亿元,同比增长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39亿元、同比增长12.5%;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1462万美元,同比增长22.3%;新签项目到位资金5.75亿元、同比增长15.5%;外商直接投资103万美元、同比下降93.8%;旅游接待量359.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1.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0元,同比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6元,同比增长9.7%。
   ㈡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经济稳健回升。新进规上企业8户,实现入库税金2400万元,增长85%;全区完成工业投资4.6亿元,同比增长40%。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均超额完成“双过半”任务。工业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13家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15.7亿元,分别在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14%和61.66%。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3.04亿元、同比增长16.51%,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9%。园区建设拓展提升。为增加园区发展后劲,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发行1.1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已首批放贷6000万元。S05道路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7320万元,同比增长204.37%。园区清理清退企业9户,盘活闲置存量土地620亩,新增投资5亿元,新增税收700万元。工业园区开发区公告目录已通过省级审核上报国家审查。
   ㈢旅游服务业提质转型。太平湖旅游龙头凸显。启动编制《太平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太平湖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加速太平湖旅游资源整合,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太平湖5A景区创建加快推进。太平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环境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太平湖荣盛金盆湾旅游度假区项目入选 《2016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全域旅游大力推进。借助“互联网+”,开发推出“风雅黄山区”APP智慧旅游手机客户端,整合串联景区旅游、乡村民宿等旅游新业态,推出乡村体验、房车宿营、古道户外、精品民俗等多业态线路产品,奇瑞黄山自驾游宿营地获评首批省级体育旅游产业基地。成功举办黄山七夕情人节、太平湖铁人三项国际精英赛、第十一届中国(黄山)宝马摩托车友联谊、祭祀轩辕黄帝、箬岭古道徒步等活动。服务业发展步伐加快。积极发展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服务业态,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4家,新增 “安徽老字号”商贸流通企业1家。耿城现代文化旅游产业园及太平湖现代旅游服务业示范园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推进,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0.96亿元、同比增长  7.3  %。
   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加速。特色优势突出。以“五个一”特色产业为抓手,积极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加速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上半年,完成香榧、竹子、油茶三个产业发展规划评价,香榧基地新造林2032.1亩,油茶基地造林627.5亩,竹子基地造林284亩,申报新明香榧森林公园、耿城安徽香榧之乡和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组建成立“三丰”笋竹产业联合体,玫瑰精油等农副产品资源精深加工业加快发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2.85亿元。新建良种茶园800亩,全区茶叶产量1231吨、产值4.24亿元。特色品牌打造。六百里猴魁获特色产品奖,猴坑猴魁、松谷毛峰荣获2016北京国际茶展特别金奖。“太平猴魁”公用品牌价值达21.74亿,为全国“最具品牌溢价力的三大品牌”。太平猴魁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创新举办太平猴魁茶文化节和首届黄山玫瑰花节,“踏青、采茶、赏春”及“太平猴魁茶乡风情游”2条乡村旅游线路分别入选全国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和全国茶旅游精品路线。发展水平提升。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5个。太平湖渔业 “五统一”经营模式及国家级有机鱼基地创建稳步推进,开发推广观光渔业旅游品牌。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建各类特色产业基地2个,与安农大合作组建完成8大产业联盟和现代农业科技合作推广中心,完成皖南综合试验站规划设计和500亩试验示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
   ㈤扩大投入发展后劲增强。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金盆湾旅游开发、绿地太平湖、第二批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试点等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6个农发行贷款项目获5.75亿元支持,项目进展顺利。100个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32亿元、占年计划的47.86%,其中12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82亿元、占计划任务的79.4%,32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96亿元、占年计划的50.71%。积极组织招商引资。中化岩土国际通航小镇、太平湖国际帆船俱乐部等重点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新签项目2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8个,累计到位资金10.18亿元。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编制和储备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重大项目248个,总投资321.8亿元,其中,市级储备项目33个、总投资84.8亿元,省级储备项目69个、总投资53亿元。加大对上争取支持。抢抓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政策的“窗口期”,争取北大门生态旅游小镇基础设施建等专项基金2.2亿元、已到位资金1.4亿元,中央预算内及省市其他专项资金4.84亿元,同比增长22.87%。
   ㈥城乡建设统筹发展。城镇功能不断完善。29个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7亿元,占年度计划46.25%。新增污水管道1.47公里,新增天然气管网6公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行,区一水厂迁建、老旧小区改造、城区道路路网等项目即将全面开工。建制镇完成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14.93亿元,太平湖休闲运动小镇、谭家桥知青小镇完成投资8.87亿元。交通设施加快建设。省道103仙源至三口段改建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开工开建,省道603环太平湖俞家隧道共幸大桥及接线工程、国道530焦村集镇外环段改建、南大门至西大门快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快速推进,安庆-黄山高铁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十三五”高铁项目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实施17个(省级12个)中心村及102个市级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343个,完工48个,投入资金9235.11万元。环太平湖灌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4600余万元。
   ㈦生态环境建设优化提升。湖保专项稳步推进。太平湖生态保护专项2014年度项目基本完工,获“湖保专项”奖励资金6440万元。启动编制“湖保专项”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和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二轮总体方案,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2015年度项目开工建设,美丽乡村污水处理二期、太平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提高森林绿地覆盖率。编制《黄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16-2020年)》、《太平湖湿地保护与与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太平湖迎湖面生态保护等造林任务,持续推进“三线三边”绿化提升及“创森”行动,新建绿化提升点6个,绿化面积1183亩,推进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5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生态区建设扎实开展。
   ㈧民生社会等事业全面加强。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今年省、市民生工程34项(棚户区改造无任务),已完成投资2.8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3.4%。城镇新增就业1269人,完成年度计划的5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控制在4.2%以内。建成保障房(改建)288套、新建151套、建成公租房134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5户。大力开展精准扶贫。落实扶贫专项资金205万元,支持686户“三有”贫困户发展生产项目。1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排定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各1个,整合涉农资金1100万元重点支持9个2016年计划出列贫困村,努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第二批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建成安置房420套,搬迁255户。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全面完成区疾控中心及村级卫生室改建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边远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加大,启动实施城区学前教育扩容工程,民办寄宿制学校项目顺利开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深入推进,知铭工艺、白天鹅宣纸入选第五届安徽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同样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部分经济指标完成不尽理想。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外商直接投资等指标未达到目标增速和时序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仍有很大难度,与上年同期相比,部分指标增速有所回落,位次也有所下降。二是项目推进不够快。受资金、规划、政策等方面因素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增速放缓,区重点项目中续建项目复工率87.8%、新建项目开工率57.63%,统计入库的新建和在建大项目不足,在建重点项目数量、投资完成额分别占全社会固定投资项目总数、任务的38.04%和31.65%,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支撑作用有所减弱。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受宏观经济下行与国家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双重叠加等因素影响,工业、房地产、建筑和消费品市场等产业发展减弱,增长后劲不足,财税收入增长空间有限,财税增收压力较大。加之,实施城乡收入倍增计划、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等各种政策性刚性支出日益增多,区级财政收支形势严峻。四是工业发展后劲不足。新进规上工业企业少、外延式增长严重短缺,新签工业项目落地开工至建成投产周期过长,投资规模不大、牵动作用不强。兴乐铜业停产,科宇金属生产时断时续,塑胶、服装等部分外贸企业产能过剩,市场疲软。茶业、木竹等传统工业企业成本上升,经营绩效持续下降。工业企业创新投入、产业集聚不够,发展后劲不足。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㈠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入。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要求,全面梳理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努力提高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和转化率。坚持“未开工项目促开工,已开工项目抓进度,在建项目抓竣工”的目标要求,适时调整新建项目,狠抓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一湖四门”及城区重点区域项目、交通及城建等重点领域项目,开工建设黄山北大门基础设施及荣盛项目开发、太平湖环湖公路俞家隧道及共幸大桥接线工程、一水厂迁建、浦溪河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提速金盆湾旅游综合开发、绿地太平湖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黄山鲁徽商会大酒店、磁性材料、丰大温泉度假中心等项目,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围绕专项建设基金、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抓紧编制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专项建设基金的撬动作用,突出政府投资引导,激活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跟进,增添发展后劲。
   ㈡大力发展工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贯彻落实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4105”行动计划,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补齐工业短板进程。重点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新型材料、先进制造业发展,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8亿元、增长10%,入库税收增长15%以上。推广“4321”担保模式,开展设备担保、出口退税帐户反担保等新品种,鼓励支持金瑞泰、天丰食品等技术创新和上市直接融资。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精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各1户,省级新产品2个以上,新增“小升规”、“云平台”企业2户。支持金瑞泰科技、华绿园生物、鑫赢再生等成长性企业扩大规模、开拓市场,推动金属复合材料、德瑞特功能饮料、能汇新能源等一批在建项目竣工投产,促进京佳磁业、广印堂、亿利宏业等一批新投产企业达产达效。加大园区工业招商力度,力争禹磁科技、风能发电等在谈项目入园,开工建设新签项目5个以上。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发行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建成S05道路,继续加大园区闲置存量土地清理工作力度。
   ㈢推进实施“旅游+”,促进服务业提质转型。深入推进太平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5A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翡翠谷、九龙瀑等旅游综合开发提升工程,力争全年完成投资36.5亿元。整合各乡镇旅游资源,抓好郭村古村落、永丰古民居、民宿等乡村旅游资源的创意开发和深度打造,推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推出“乡村农事体验”、“乡村特色采摘”等乡村线路产品,进一步丰富旅游业态,努力拓展旅游深度与广度。创新举办中国黄山七夕情人节、太平湖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比赛、太平湖环湖骑行大会活动,打造旅游+体育特色线路产品。加强与各大旅游专业网站对接,推广旅游APP客户端,引导旅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智慧旅游建设。继续加大商贸企业培育,强化孵化服务,力争下半年分别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和外贸经营备案企业各4户。
   ㈣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大茶叶、竹业、蔬菜、花卉、特色养殖基地建设,抓好香榧、竹子和油茶产业发展。引导玫瑰谷、金三溪、绿美特等特色农业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鼓励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打造国家级有机鱼基地,打响观光渔业品牌。推进上海光明集团油茶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培育市级以上林业示范合作社和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力争通过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区验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启动实施农发行土地流转贷款项目。
   ㈤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开工自来水一厂迁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建成城区道路路网、污水处理、天然气管网等项目,确保完成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类投资1.5亿元。加快建制镇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开工建设耿城北黄山生态旅游小镇,太平湖休闲运动小镇、谭家桥知青小镇建设投资完成4亿元以上。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省道603环太平湖俞家隧道共幸大桥及接线工程、国道530焦村外环段改建工程年底开工,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芜黄高速(谭家桥段)、南大门至西大门快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完成小型水利设施提升改造、小型农田水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抓好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各类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2亿元。
   ㈥打造绿色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世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等工程建设。实施《黄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16-2020年)》,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生态乡镇村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区、九龙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保护与治理,全面开工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环境保护专项2015年度项目,加快建设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统筹推进其他水污染防治工作。
   ㈦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认真组织实施好34项(棚户区改造无任务)民生工程,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信息化进程,完成旅校整体搬迁,确保太平国际实验学校秋季临时过渡办学,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改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基本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谋划区中医医院门诊楼、传染科病房和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站项目;积极推进永丰村、郭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挖掘整理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村集体经济、贫困户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全力抓好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就业、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安置、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积极发展老龄事业、红十字事业、残疾人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黄山区本级2015年
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6年7月28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朱拥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山区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摘要)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武
(2016年7月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报告黄山区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区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黄山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已完成2015年黄山区财政决算汇编,决算情况如下: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16万元,占年初汇编预算的93.6%,比上年实绩增长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268万元,占年初汇编预算的149.5%,较上年增长2.2%,剔除太平湖国家重点湖泊保护项目因素,较上年增长10.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434万元,税收返还和省、市补助收入906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78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80万元,调入资金10072万元,收入总额214159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268万元,上解支出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06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58万元,支出总额213679万元;年终结转480万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6%,比上年实绩增长12.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13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7%,较上年增长4.1%,剔除太平湖国家重点湖泊保护项目因素,较上年增长14.33%。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359万元,税收返还和省、市补助收入90691万元,乡镇上解收入305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782万元,调入资金10072万元,上年专项结余180万元,收入总额2031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135万元,上解支出91万元,区对乡镇补助支出51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06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58万元,支出总额2026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专项结余480万元。
   基金预算收入480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9%,同比下降28.2%。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16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8.3%,同比下降39.7 %;社保基金收入163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3.4%,同比增长13.7%。基金预算支出6612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7%,同比下降20.1%。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97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6%,同比下降27.3%;社保基金支出163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3.4%,同比增长13.7%。
   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当年基金收入48003万元,上级专项追加1736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81万元,上年结转1335万元,收入总额68588万元;当年支出661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81万元,调出资金366万元,结转下年212万元。
    二、2014年度财政审计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㈠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非税收入占比过大,收入结构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积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兑现住房补贴资金3541.61万元,带动实现契税11130万元,较上年增长147.1%;积极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企业营业税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的646万元营业税及时组织入库;加大依法清欠力度,2015年度清欠入库税收402万元,并积极做好税收政策的解读。
   2、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非税收入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严,存在随意性,至使少征非税收入”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执收部门的监督,加快欠收非税收入入库进度,已征收欠收社会抚养费29.78万元。强化票据源头控管,2015年印发《关于开展全区2014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黄财综〔2015〕9号),对全区195个财政用票单位进行了票据年检,对少数用票单位存在的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停止发放财政票据。
   3、进一步加强往来资金管理。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财政资金存在逾期借款未收回现象,至2014年底财政专项资金中有逾期借款5789万元” 的问题,加大往来资金清理力度,已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借款资金1825万元,余额3964万元均为重点项目垫付资金,将在以后年度财力许可的情况下予以列支,部分垫付资金通过土地出让收益收回。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总预算会计账套往来账款未能及时清理,至2014年12月底预算暂存12816.7万元、预算暂付7700.88万元、基金暂存171.89万元、基金暂付1285万元”的问题,已清理核销预算暂存7328.4万元、预算暂付35.88万元、基金暂存171.89万元、基金暂付10万元。
   4、进一步强化存量资金清理。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财政存量资金过大,需进一步盘活,发挥效益”的问题,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开展专项清理,对清理出的结余结转资金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对于收回的9730万元统筹资金,安排用于2015年民生工程资金缺口、民营经济地方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资公司重点项目的还本付息支出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5、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部分专项资金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督促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补贴的发放,强化部门会商,完善涉农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制度,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
   ㈡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1、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理财。积极开展新《预算法》学习活动,提高新形势下依法理财水平。二是科学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切实减少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提高年初预算安排到位率。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审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预算监督和公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跟踪进度,并结合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开展事中督查,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推进“开门办预算”,增强预算编制透明度,预算编制和预算信息公开相衔接,为预算信息公开打好基础。
   2、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切实提高综合治税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正视客观存在的困难,科学组织收入,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把征管效果反映到税收上,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新办企业的税源管理。二是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严格控制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票据源头控管,拓宽非税收入来源,开展非税票据、土地出让金清算检查,加大对执收部门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三是坚持财源培植,增强发展活力。在巩固现有重点税源的基础上继续培育新兴财源。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要求,通过依法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激发企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质量效益提升、经济总量扩大、人均指标前移四大目标,强化项目带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环境营造和政策支持五大保证措施,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目标任务。
   3、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八条举措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国发〔2015〕35号)要求,对地区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重点建设。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着重对存量资金实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坚决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的新增政策性增资支出,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等方式,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
   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财经工作纪律
   一是继续开展乡镇财政所(分局)内审互审、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现代农业项目验收、“三公经费”检查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努力做到“查改并举、以查促改”。二是根据省财政厅的安排,上下联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选择1个环保企业和2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将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作为检查重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三是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选择“三农”、社保、教育、科技、文化等关系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相关资金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为完善有关政策、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三、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㈠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103万元,占年初汇编预算的53.1%,同比增长7.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84万元,占年初汇编预算的56.7%,同比增长7.6%;上划中央收入5660万元,占年初汇编预算的32.9%,同比下降12.7%;出口货物退增值税1459万元,占年初汇编预算的61.4%,同比增长281.9%。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完成7966万元,占年计划的36.2%,同比增长28.2%;地税完成30261万元,占年计划的52.6%,同比下降4.8%;财政完成20876万元,占年计划的65.6%,同比增长21.5%。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043万元,占年初汇编预算的66.6%,同比增长17.2 %(见附表七)。
   上半年,基金收入165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7.3%,同比下降46.3%,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75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2%,同比下降65.8%;社保基金收入90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7%,同比增长1.9%。基金支出23865万元,占变更预算的46.5%,同比下降25.5%,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4807万元,占变更预算的40.2%,同比下降36%;社保基金支出90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7%,同比增长1.8%。
   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6.2%,同比增长7.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8.4%,同比增长8%;上划中央收入19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3.6%,同比下降14.3%。
   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2356万元,加上上级追加专项指标9353万元,变更预算为131709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18万元,占变更预算的65.5%,同比增长23%。
   区本级重点支出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2464万元,占变更预算的63%,同比增长40.6%。
2.科学技术支出1926万元,占变更预算的70.1%,同比增长  40.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04万元,占变更预算的64.4%,同比增长14.1%。
4.医疗卫生支出9341万元,占变更预算的81.2%,同比增长  20.1%。
5.农林水事务支出17893万元,占变更预算的82.1%,同比增长20.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3万元,占变更预算的56.6%,同比增长20.8%。
   以上各项支出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一是为加快支出进度,上级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上半年对上争取较上年同期增长23%;三是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一定程度上保证资金及时拨付。
   ㈢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特点
   1、收入总量保持平稳增长。今年以来,区财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切实落实企业扶持、财政支持、融资担保、降税清费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保持经济社会的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区财政收入总量较上年同期增长7.1%。其中园区企业实现税收32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增收546.9万元。
   2、收支矛盾日益凸显。受外部环境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区财政收入税比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可用财力增长有限。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却大幅增长,呈现面广、类多的特点,压力持续增大。一是刚性支出压力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金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改革、乡镇基层公务员补贴等新增刚性改革支出,增加了财政支出,以现有财政收入情况、可用财力分析,消化各项增资压力较大。二是重点支出任务重。太平湖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项目、惠民工程和扶持政策,都需要大量资金配套、保障,财政支出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收支增幅相差大。财政收入增幅小于财政支出增幅,收支难以平衡,导致财政支出硬缺口不断增大,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
   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财税增收后劲不足。房地产市场不够活跃,去库存压力仍然较大,上半年全区房产建筑业税收9124.45万元、下降17.85%、减收1982万元,预计下半年将继续减收。工业企业“降成本”、“补短板”的压力仍然很大,园区工业企业产能、发展趋势均有所放缓,全区84家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中,有42家税收同比呈下降趋势,金融、商贸物流、旅游等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9.64%、30.92%、9.98%,这种情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财政收入缺少保持稳步增长的经济基础。
   2、政策结构性减收明显。今年5月份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改革,对我区财政收入有较大影响。一方面企业税负大幅度减轻, 企业税负只减不增;另一方面税源有一定程度的外流,因“营改增”企业纳税地点、发票领用地点的改变,部分重点项目税源流向外地。经测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我区税收减收可能达到2000万元;加之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今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兑现各项产业和民营经济扶持奖励等政策,对税收收入也带来了一定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继续给企业减费降税的要求,预计下半年政策结构性减税造成的财政减收将进一步扩大。
   3、即期性税源大幅减少。2015年我区财政收入中,一次性税收较多,根据目前税收政策,下半年已无此类税收入库;与此同时,契税收入也大幅下降,上半年我区实现契税3802万元、下降39.75%,减收达2502万元,预计全年减收将超过4000万元。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㈠加大财政收入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当前经济形势,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科学调度国、地税收入任务,特别是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财政收入及非税收入增减原因的分析,全面做好主要税种的监测,做到早着手、早判断、早分析、早应对。一是抓税源管理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强化税源控管,依法依规组织征收。不断发掘税源征收增长点,积极拓宽财政增收渠道。二是抓目标责任的落实。全面落实财税目标责任制,做好收入完成情况月度、季度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目标完成进度,落实跟踪服务。三是抓扶持政策的落实。积极落实省、市、区有关优化和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四是抓综合治税的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共同治税的相关机制,加强综合治税管理。五是抓综合治税的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综合治税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加强会商研究,提升综合治税效能。
   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顺序。一是全力保障改革支出。积极统筹资金保障各项改革支出,落实好各项财政改革资金,确保乡镇公务员补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继续加大民生、扶贫支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做好重点民生工程、稳定就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继续加大“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重点保障扶贫资金落实,按照精准的原则及时拨付,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三是积极保障扶持企业发展支出。充分利用和发挥财政政策性资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快和扶持重点税源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及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上市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管道,助力实体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四是继续做好重点项目支出。围绕项目建设,对照目标、梳理进度、压实责任,持续扩大有效投入。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发展、黄山东大门旅游开发等牵动性项目建设。
   ㈢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深入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增强预算管理法制观念。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预算评审论证,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与省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力争在项目争取、公共服务领域内转移支付等方面份额有所增加,确保财力增长。三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全面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准备工作。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力度,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进一步加强后续跟踪。强化财政专户规范化管理,对于按有关规定从国库拨付到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的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形成实际支出,防止资金滞留专户,发挥财政资金牵动性效应。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津补贴发放管理,从规范流程、完善制度、约束行为等方面入手,规范资金审批使用,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尤其是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㈣抓好各项财政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继续加大重大项目的推进和降税清费力度,全面做好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管好、用好置换债券,对于今年的40990万元债券额度(其中新增债券9201万元、置换债券31789万元),进一步细化债券安排,积极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实行PPP模式,推进区内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工作向广度、深度推进,全力加强财政资金安全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积极推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此外,积极做好区乡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动财税工作积极性。
 
 
 
 
 
 
 
 
 
 
 
 
 
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区审计局局长  朱拥军
(2016年7月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就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五年一轮审的要求,根据《黄山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安排,今年共对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乡镇财政决算等6类情况开展审计,分别为:1.区财政局办理的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地税局办理的2015年度区本级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2. 区招商局、体育局、司法局、文广新局等4个单位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3.区人社局、档案局、广电台、谭家桥镇等19个单位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4.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汤口镇、焦村镇的财务收支审计调查;5.新丰乡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6. 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工程项目标前审计、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等。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118.1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41.41万元;审计处理处罚资金702.3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86.73万元、归还资金渠道555.64万元、自行清退纠正60.02万元。
   2015年,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紧紧围绕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区人大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预算执行、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从审计结果来看,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审查批准的区级预算任务,预算编制、调整基本符合《预算法》的规定程序,手续合法、控制得当,财政收支基本平衡,财政运行基本平稳。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8000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6%,比上年实绩增长12.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63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0.6%,比上年实绩增长17.5%;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3135万元,占预算调整的99.7%,比上年增长4.1%。基金预算收入48003万元,比上年负增长28.2%;基金预算支出66129万元,比上年负增长20.1%。
   一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效益。着力优化结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统筹安排存量资金9730万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大有效投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压有保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73%。
   三是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突出“三个聚焦”(聚焦经济稳增长和创新转型方面支出、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支出、聚焦生态保护和城乡发展方面支出),2015年全区教育支出 19943万元、同比增长5.2%;科技支出3252万元、同比增长5.1%;民生工程支出143688万元、同比增长1.4%(剔除湖保项目因素增长13.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86万元、同比增长21.2%;医疗卫生支出14917万元、同比增长4.1%。。
   四是财政管理不断规范。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加大财政支持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建立完善结余资金定期清理、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统筹平衡机制,强化资金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断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并建立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现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是整改问责进一步强化。将审计整改纳入区政府督办事项,要求被审计单位要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做好整改;要求审计部门要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根据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审计整改情况提出的审议意见,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核查、落实责任、妥善处置;对于体制机制问题,加快推进改革、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借款182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83.29万元,制定完善制度35项,移送处理7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今年审计情况来看,被审计单位的财经法纪观念、深化改革意识进一步增强,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但在一些领域仍存在违纪违法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予以引起重视。
   ㈠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财政减收政策性因素不断增加,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可用财力增长有限。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金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改革、乡镇基层公务员补贴等新增刚性改革支出,增加了财政支出。太平湖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项目、惠民工程和扶持政策,都需要大量资金配套、保障,重点支出任务不断加重。财政收入增幅小于财政支出增幅,收支难以平衡,导致财政支出硬缺口不断增大,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经测算,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我区税收减收约2000万元。
   2、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任务艰巨。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区政府性债务共计150568.36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149408.96万元、担保责任1159.4万元)。虽置换债券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压力,但后续偿债的压力仍然较大。
   3.部分单位财力保障不足。乡镇体制分成政策与现行税收政策不适应,乡镇间发展不均衡,有些乡镇财力薄弱,财政自给率低,偿债困难、压力大。有些乡镇、区直单位存在因财力不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如审计的焦村镇、新丰乡、文广新局、招商局等4家单位共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63.61万元。
   4、非税收入占比较大。全年政府非税收入36229万元,占全区地方收入(90434万元)的40.06%。
   5、财政收入存在欠收、未收、缴库不及时的现象。2015年土地出让金欠收12259万元,其中大东海项目因招商引资原因欠收8795万元。区广电台34.9万元的广告宣传承包费收入应收未收回。区红十字会18万元的捐赠收入未及时缴库。
   6、仍有垫付重点项目支出而暂未列支的逾期专项资金借款3964万元未收回。
   7、地税征管审计情况:一是“一税两附加”存在少征现象。二是税收登记信息系统中存在125户 “一户多证”,将规模销售收入化整为零,导致税源流失和不公平竞争。三是28家协税护税单位有24家未共享涉税信息,综合治税作用发挥不够。
   ㈡部门单位和乡镇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预算分配和批复工作得到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但违纪违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有存在。
   1、财务基础薄弱,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单位会计人员多为兼职、变动频繁且临聘人员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人员不记现金流水账、辅助账,财务管理难以按规范的会计基础执行。
   2、单位编外聘用临时人员情况应予关注。审计抽查的25个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已占到行政、事业编制数的20.09%,乡镇聘用人员尤为严重。
   3、政企事企不分,存在搭车收费现象。区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服务业企业,长期依赖区住建委行政职权搭车收费,2015年该中心收取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268.12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委人员经费支出。
   4、有的单位将应付单位款项转为个人。区亮化公司转付个人金额852.46万元,村区镇规划建筑设计所转付个人金额180.86万元,区招商局转付个人金额10.2万元。
   5、账外资产脱离监管。焦村镇原郭村乡活林坑林场(970.5亩)、郭村山河龙青电站国有资产登记账面时无反映。
  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1、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298个,报审价49529万元,审计确认价42264万元,审减7265万元,平均审减率14.67%,审减率超30%以上的项目14个。(黄山工业园区污水主管道二期三标段工程、城区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工业园区消防站室外工程、甘棠镇月湾河新村雨污分流工程、黄山区三口镇巷联村农民文化中心、三口湘潭美好乡村生活污水工程三口虹山排涝工程、新明乡三合排涝工程、三合茶文化广场景观工程、汤口三岔村河东村庄改徽工程等)
   2、完成标前审计项目11个,报审价11012万元,审计确认价11567万元,审计调整830万元,其中:5个项目审增692万元、6个项目审减137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52条。
   3、完成东莞鸿高投资建设移交项目、省道322黄山区龙门岭隧道及接线工程、旅游学校迁址工程和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跟踪审计。如跟踪审计2014年度湖保专项项目时,审减工程变更造价258.75万元,出具跟踪审计报告4份,提出审计建议20多项。
   4、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2015年8月重新公开招标了8家省内外中介机构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区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强化对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的复审, 复核审减工程造价278.96万元,并对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行重点核查。
   ㈣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对焦村镇汤刘村刘**2005-2015年8月间冒领涉农补贴1.79万元、焦村镇政府汤*利用职务之便高价供应焦村镇敬老院大米获得差价款0.78万元的线索,移送焦村镇纪委进一步查处。对区建筑活动综合技术中心长期依赖区住建委行政职权搭车收费的问题移送区物价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重大事项问题,拟定《审计专报》专题报送区委区政府,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督办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即行即改;审计部门动态跟踪相关单位后续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㈠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各环节的监管,积极发挥内审作用,加强内审机构建设,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理顺征缴关系,强化管理机构职责,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缴、支出管理。
   ㈡进一步加大执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完善税源管理联动制度,加强财政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企业依法纳税的监督检查,实行重点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以查促管、以查增收,尤其是重点规范房地产业等领域的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和征收管理,有效防范执收的随意性,确保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㈢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针对部分单位会计人员变动频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单位的会计培训、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区财政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跟踪问效。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避免违纪违规问题屡查屡犯。
   ㈣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概算审批,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和规定,规范合同管理,强化建设单位投资项目的内部审核,防止高估冒算。
 
 
 
 
 
 
 
 
 
黄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初审报告
 
(2016年7月28日黄山区七届人大
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 6月1日—7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茂盛的带领下,对财政局起草的《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稿)》和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期间还听取了区审计局关于区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初步情况的汇报。7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和部分委员,听取了区审计局关于黄山区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稿)的汇报。现将有关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区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76359万元,为预算的110.6%,增长17.5%。加税收返还和省市补助收入9069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2782万元,调入资金10072万元,乡镇上解收入305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80万元,区本级财政总收入203139万元。区本级财政支出1731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4.1%。加上解支出91万元,补助乡镇支出51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06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58万元,财政总支出为20265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8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80万元。
   审查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及结构性减税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不断强化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减少,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算执行期间,涉及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已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根据初审情况并结合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审计报告及综合有关意见,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2015年区本级决算也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刚性支出及偿债压力大、财力趋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增大。资金使用效益有待加强。审计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2015年区本级财政工作的同时,也客观实在地反映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建议区政府责成财政和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于今年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2015年区本级决算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研究、积极应对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发挥好财政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职能作用,通过支持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性负债运行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举债程序,完善举债、使用、偿还管理机制,将政府性债务控制在合理、安全水平,努力化解债务风险。
   三、完善预决算管理,严格依法、科学理财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全区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科学性,细化专项资金预算,调整完善单项定额标准。加大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压缩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优化支出方向和结构,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开展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的整体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机衔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敏同志辞去黄山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7月28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敏辞去黄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6年7月28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夏兴平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俊平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焦香梅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国庆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国东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6年7月28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邵蓁蓁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钱  成同志为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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