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6年5月27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把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强化提升全院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区法院已完成高清科技法庭、高速专网等硬件设施建设,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化综合办公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也已全面配套投入使用。通过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区法院审判质效不断优化、司法公信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不断完善,先后获得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做好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区法院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和遇到的困难。建议区政府在购买社会服务时,根据法院信息化工作岗位需要予以支持
2、区法院信息化建设需要采购的设备不仅数量大、品种多,而且有专业要求,建议区公共资源局在设备采购环节上予以支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3、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大,建议区财政将区法院诉讼费超年度预算部分统筹用于法院装备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业务培训工作力度,要在引进和招录信息技术人才上下功夫,逐步建立一支符合区法院实际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同时,对全院法官加强信息化业务培训,使全体法官都能适应信息化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成效。
5、要打好媒体宣传 “组合拳”,充分考虑不同年龄人群的习惯,在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的同时,加大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信息化建设给法院诉讼带来的巨大变化,可以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获得有关诉讼的静态信息和动态服务,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进一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告一式20份送区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