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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的意见

来源:区人大  2016-4-2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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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密切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加强对代表的监督,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部分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代表述职的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在人代会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参加各项选举活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三)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查、评议、学习培训等情况;
  (四)联系选民,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和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五)围绕自我学习,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道德品行要求,注重提高能力素质的情况;
  (六)立足自身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体现代表的先进性情况;
  (七)履行代表职责,当好人大代表的体会。
  二、代表述职的方法
  (一)区人大代表述职在选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代表述职前要写出书面述职报告。代表根据述职内容,走访联系选民,征求选民意见,实事求是地报告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二)述职报告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看到不足,让选民感到实在可信。
  (三)区人大代表述职会议由乡镇人大主席或者区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程序一般为:主持人讲话,说明代表述职的意义和述职代表的基本情况;述职代表作述职报告,汇报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代表小组、选民代表对代表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述职会议后,述职代表要根据评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三、做好选民代表的推选工作
  参加代表述职会议的选民代表推选工作由乡镇人大和选举产生代表的选区负责。选民代表从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成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老干部老党员和有较高群众威信的村(居)民中推选,一般为20人左右;区直机关单位选区的选民代表,应从多层面选择不同类型的人员参加,人员规模可以适度扩大。对推选出的选民代表要搞好培训,使他们明确代表述职的意义、代表述职的内容、如何进行评议等,以提高代表述职的效果。
  四、制定好代表述职计划
  各乡镇人大和各代表小组要通盘考虑,早作安排,这次区人大代表述职工作以选区为单位,每个乡镇选择1-2个选区(甘棠镇选择2-3个),每个选区安排1-2名区人大代表进行。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要求在8月底之前完成。
  五、加强对代表述职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大和各代表小组要高度重视代表述职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邀请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室加强对代表述职工作的指导,通过这次代表述职过程进一步了解区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为下半年人大换届拟继续提名区人大代表人选做好准备。代表述职工作结束后,述职代表的述职报告要在选区公示栏向全体选民公示,同时在区人大网站上公开,各代表小组要写出代表述职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将汇报材料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室。
  乡镇人大代表的述职可参照此意见,结合这次区人大代表的述职一并安排。
 
 
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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