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决议决定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来源:区人大  2016-12-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刷新】【返回】【打印】【关闭】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
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12月30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应急救灾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将区政府向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应急救灾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安排。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并督促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