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决议决定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  2016-12-1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刷新】【返回】【打印】【关闭】 
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15日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黄山区优秀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先进承办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暂行办法》规定,经民主推荐、网上公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对评选出的10件2016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予以通报表彰。
   1、乔宽发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健全区镇村级公交线路的建议(大会第2号建议);
   2、翟爱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樵山村公路安保设施的建议(大会第8号建议);
   3、杨四六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舒溪村石壁陈大桥的建议(大会第15号建议);
   4、汪自敏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改造新丰乡对外接线公路的建议(大会第18号建议);
   5、吕红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黄山区智慧旅游建设的建议(大会第27号建议);
   6、项克锐代表提出的关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的建议(大会第35号建议);
   7、汪兰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文明城市创建对太平兴市、兴业大厦等小区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大会第42号建议);
   8、王晓娣代表提出的关于太平湖旅游联动发展的建议(大会第54号建议);
   9、谢业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乡两级农经站建设强化农经管理的建议(大会第87号建议);
   10、刘爱红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新华乡笋竹产业发展继续给予扶持的建议(大会第101号建议)。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