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办区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53件转区政府办理。根据《黄山区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建议件要求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提建议的区人大代表,同时抄送一份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
黄山市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09年2月9日